先来谈谈整体的思考框架。互联网及至整个信息产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客观世界及人类的主观需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对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之前,首先要确定,哪些因素是容易发生剧烈变化的,而哪些因素又是相对不变的。前文已经提到,互联网是信息产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特定的产业形态,互联网并没有改变商业的本质。商业的本质,仍是向消费者提供更为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从而获取竞争优势。无论技术和商业模式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变,商业的核心逻辑并未发生改变。此外,人的需求变化是相对缓慢的。从早期互联网的“通信”“内容需求”,到后来的“社交”“搜索”“购物”的需求,再到移动互联网时代随时随地“从线上获取衣食住行等相关服务”的需求,本质上都是一种“面向连接,获取信息”的需求,这里的连接是广义的,包括人与人的连接、人与信息的连接、人与商品的连接以及人与服务的连接。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某种特定的连接成为主流商业模式是有时间顺序的,比如最早的互联网用户主要通过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来进行沟通,从门户网站来获取信息。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相关配套辅助行业的限制,电商,也就是人与商品的连接,直到2003年后才成为一种主流的商业模式。而人与服务的连接,比如O2O类的服务,更多的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被真正地从计算机前解放出来,获取了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的能力之后,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从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人的需求是相对稳定的。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创新,更多的是将用户的潜在需求激发出来,而不是凭空创造新的需求。技术和模式的创新可以改变企业的成本结构,使得过去不可行的商业模式成为可行。在早期互联网基础设施不完善,上网费用高,带宽低,物流成本高的情况下,电商更多的是一个前瞻性的模式,如果从商业的盈利角度来考量则不可行。如果用户仍需要坐在计算机前才能接入互联网,那么滴滴打车这样的互联网约车服务不见得比传统的电话约车服务更有优势。用户通过线上获取商品和服务的需求(购物,订车等)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由于技术和成本的限制,使用互联网手段来满足用户的需求是不经济的。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存储、传输的成本不断下降,互联网分布不断泛化,与日常的生活的结合更为紧密,很多传统的需求自然会使用互联网手段来满足。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更好地满足需求,这条商业发展的根本法则在互联网经济环境下仍然适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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