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销的问题上,特劳特要远比科特勒理解得更为深刻,营销必定走向竞争。因为面对的是相同的市场,运用的是相同的原理,实践的是相同的手段,因而,静态地去看营销行为的有效性是没有意义的,营销是动态的博弈行为。
尤其到了互联网时代,营销的竞争含义变得愈加明显,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要远远激烈于传统企业。互联网的特性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是一场高度同质化的竞争,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能做到第一就很难生存。而营销作为抢夺用户的核心环节,成了整场战争的关键。(www.xing528.com)
相比于传统企业,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营销战更加粗暴、快速、直接,且分别对应营销的三条原理。第一,对关注度的争夺。所有大大小小的地铁、电梯、楼道都铺上广告,通过各新闻门户、搜索引擎、自媒体社群实现人群的广泛关注,再加各地路演和活动推广,最大限度实现被关注。第二,大规模补贴。从近几年O2O补贴大战就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有关营销的竞争基本上已经变成补贴的竞争,获客成本不断拉高。完成关注度后就是直接比价,对于同质化严重的互联网虚拟产品,产品功能相似度高,最后就看谁的补贴更多。第三,长时间消耗。只有稳定态的形成才预示着营销战的结束,也就是必须打持久战,使得用户的转移成本变得很高,从而达到一种习惯的稳定。这就要求不断地重复前两者,长时间地消耗对手。所以对于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和工具类企业而言,营销就是战争,整个营销战的逻辑就是找到留住用户的确定性,然后投入大量的营销成本,与对手比持久力。互联网时代,营销战正在走向资本战这个趋势已经很明显了,越是透明化、集中化的市场,越是同质化的企业,竞争就越直接越激烈,营销的最终就是比拼资本,在资本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才能谈营销策略。互联网虽然改变了营销的很多方式,也提高了砸钱的门槛和难度,但不改变的是砸十倍于对手的钱才能取胜的事实。营销的三条原理都可以通过资本来完成,而且资本是最安全也是最可靠的完成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