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芝琳·
作者简介:郫都区退休干部。
一、引言
(一)项目来源
本项目研究于2014年由成都市科技局立项,郫县老科协承担,项目起止时间为2014年至2015年12月31日。立项编号为: 2014-RK00-00173-ZF。
(二)研究问题的提出
水是生命之源,水环境的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已成为世界面临的四大水资源问题之一,保障饮用水安全,关键点在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自2005年底松花江水污染造成城市停止供水事件以来,因水源地污染导致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频频发生。据国家卫生部门的调查统计:在中国有65.4%的人口饮用水质量不达标。保护水源地,改善饮用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已成为当前我国关注的热点问题。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位日益凸显。但多年来,由于人们的生态意识薄弱、生态补偿缺位、法制法规不健全、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科学技术支撑力度较差、人才匮乏、资金短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饮用水水资源质量下降。为此,本项目研究正是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剖析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开展研究,通过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更安全,从而达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标准及有机农业的相关概念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设准保护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地表水饮用水水资源一级保护区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 GB 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水资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 GB 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水质必须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
集中式饮用地下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的要求,也不得低于《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三)有机农业的内涵和功能
有机农业也叫生态农业。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有机农业还没有确切的定义,美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对有机农业的定义均有所不同。但我们认为,在一定范围内却有相同的内涵和功能。
(1)内涵:有机农业是在生产过程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并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主要功能:一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中氮、钾的含量;二是强化生态平衡,改良土壤、减少水土流失;三是倡导畜禽粪便及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减少面源污染;四是提倡物种多样化,改善生态环境。
(3)有机食品: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生长于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在生产、加工中不使用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化学防腐剂和添加剂,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产物,按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加工生产出来的食品。
三、研究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一)目的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末,成都市政府在郫县三道堰镇建设了自来水六厂。21世纪初又在唐昌镇建自来水七厂。水源取于岷江水系的徐堰河和柏条河,从自来水六厂取水口上溯至都江堰市界,两河所夹区域达到郫县总面积437.5平方千米的12.4%。保护区涉及郫县唐昌镇、唐元镇和新民场镇,区域内有行政村18个,占郫县139个行政村中的12.9%。保护区两个水厂每天供水量为250万吨,占市区供水量的92.6%。为了更好更持久地保护成都市市民饮用水质量安全,推进保护区域农村经济不断发展,郫县积极推进在水源保护区发展都市有机农业。都市有机农业是实现农业生产和水质保护相结合的一种环境友好型农业模式。发展有机农业不但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农产品,还可以推动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水环境意识,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生产与水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和谐发展,促进生态平衡,为成都市建立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新的贡献,这也是项目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是国内外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主要做法和可借鉴的经验;二是反映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在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提出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的对策建议。
(三)研究的方法
本项目研究以生态学、水环境学及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为依据,采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实地参观,召开座谈会、专家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搜集资料。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课题组认真对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的研究内容,并在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本项目的研究报告。
本项目研究历时两年,课题组共查阅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报道60余篇。先后调研了县级有关部门的科室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唐昌镇、唐元镇、新民场镇政府,三镇劳保所和农业服务站等部门,为本项目研究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与此同时,课题组先后召开9次座谈会,参会单位有郫县农村发展局、郫县环保局、郫县水务局、郫县林业园林局、郫县统计局以及农技中心、畜牧中心、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参会人数达到153人次。他们从土壤、畜禽粪便、水系品质、空气质量等方面对保护区的水环境和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现状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还分别在新民场镇云桥村,唐元镇临石村、青春村、战旗村的农业合作社,四川绿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唐昌镇农业服务站召开了座谈会,对种植业结构、生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期盼的发展思路交换了看法和意见,为项目研究提供了支撑。走访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共计30余户,重点对发展有机农业生产概况,基础设施投入成本、土地租金、劳动力成本和市场营销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建议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以上资料的搜集对本研究具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水系500米预防面源污染保障系统的规划;对保护区域由生产无公害产品向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循序渐进的规划;对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生产基地制定生产标准和建立新型的管理模式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课题组在全体参研人员和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项目研究的全部内容。
四、国内外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研究现状和主要经验
(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纵观全球,世界发达国家从水源到出水口都采取一系列严格措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了三级屏障保驾护航。近20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水质污染也日趋加剧。其中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水质污染的最大来源,严重影响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为解决这一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难题,国外发达国家都从本国的实情出发,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其中主要是运用法律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建立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等措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有效的保护。运用法律手段是治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有机农业,改善水体质量是治本。本项目研究中,课题组重点查阅了美国、日本等国及欧盟各国的相关文献50余篇,现将它们的做法和实践阐述于后。
(1)美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做法与实践: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认识到高度化学化农业对饮用水水资源和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并开始了大力的治理行动。通过此行动的实践,截至2006年,美国面源污染减少了65%。其主要采取了四大措施:一是美国环保局实施了非面源污染管理计划及农业部与其他部门实施的乡村清洁水计划。二是美国设专款支持农民发展有机农业,提出了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再生农业的运行模式。还从农业技术措施上向广大农村推广了操作简单、价格便宜的替代技术。替代技术在治理面源污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是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安全进行了有效保护。四是重视了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支撑平台的建设。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EPA就开始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决策支持平台。80年代初又建立了包括水质污染源及水质监测数据的EKF数据库。2001年建设完成集水文、气象、空间信息、土地利用与覆被、污染源、水质等大量信息在内的NLCD数据库平台,从而为建立科学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系统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美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起步阶段。20世纪40年代,宾夕法尼亚州罗德尔研究院出版了《有机农业和园艺》杂志,开始提倡有机农业。到70年代末,加州有机认证农民协会成立。二是规范阶段。1990年《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OFPA)首次对有机农业进行了阐述,到1995年界定了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概念。2000年统一了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标准。三是快速发展阶段。美国自1990年颁布《有机食品生产法案》以来,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对生产者给予多次补贴和扶持。目前,有机农产品产业已成为美国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据2013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统计,美国有机农产品生产面积为217.8万公顷[1],全球排名第四,有机农业贸易额雄居世界首位,达350亿美元,占全球贸易额44.5%。
(2)欧盟各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做法与实践:欧盟各国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纷纷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建立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通过法律、技术和补偿机制的支撑,欧洲有机农业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有机农业的发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行了有效保护。如德国把饮用水确定为人们生活中的第一物质,建立了2万多个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农业必须是有机农业。以柏林地区为例,它的水资源是一条水量丰富,水质特优的地下泉。尽管这样,柏林在含水层周围仍按不同距离划分了三级水源保护地带,其中在采水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一级保护带要求最为严格,禁止一切有污染的物质进入,违者将被罚以巨款。柏林自来水甚至婴儿都可以直接饮用。德国的《饮用水条例》是非常严格的,虽然各个地区的水质会因为环境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它们绝对都是健康安全的。德国发展有机农业的策略就是鼓励有机食品生产和消费。德国政府促进有机农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实施政府补贴、强化管理、协会推动和严格监管等措施。目前,德国已成为世界上有机农业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国内共注册有机农场8 400多家,面积达40多万公顷,占农业用地的2.5%。
(3)日本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做法与实践:在日本污染饮用水要判重刑,早在1994年,日本就制定了《促进水道原水水质保护法》,要求对自来水水源进行保护。该法对自来水企业和地方政府需要采取的保护水源、水质措施,包括对生活污水的处理,养殖场家畜、家禽粪尿的处理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严禁排入河流,污染自来水和水源的行为甚至会入刑。日本政府为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大力倡导发展有机农业。日本政府支持农民自建有机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对农民在城镇设立的有机农业销售点,地方政府会提供补贴,对农民举办的广告宣传活动,政府也给予补贴。如山梨县的市、町、村通过农民合作社平台,为农民建立有机农产品直销店。在重刑和补贴的双重措施之下,日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有机农业得到了大力发展。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本项目研究中,重点查阅了北京、上海、江苏、云南、山东、河北、黑龙江、四川、台湾等地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发展有机农业,建设有机农业基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做法与实践的文献。通过研究与分析,课题组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近20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高度重视。首先是从国家层面上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在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则的框架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又从本地区自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技术规则、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国家对污染严重的大江大河、湖泊、水库通过重大科技的专项实施进行综合治理,并提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建立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要求。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保护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以太湖为例,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腹地,跨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该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大。2006年太湖湖体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年均值分别达3类、N类水质标准。但由于总污染严重,湖体水质仍为V类,严重威胁水质安全。为保障太湖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7年,《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从饮用水安全、水资源的保护、水污染的防治、水域和岸线保护、保障措施、监测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该条例规定,太湖湖体、沿湖岸5 000米区域、入湖河道上溯10 000米以及沿岸两侧各1 000米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该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水资源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又如云南省松花坝水源保护区是我国第一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它不仅是昆明市最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而且也是滇池水体交换重要水源,被称为昆明市头上的“一碗水”。2010年开始,云南好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发展有机农业为目标,组织了日本名古屋教授和国内专家,在防治水源破坏、控制面源污染与水土流失的基础上进行了资源整合,打造了3万亩[2]饮用水水源地有机农业产业园,生产有机蔬菜销往北京、上海、深圳、昆明等城市。昆明市积极采取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等措施,推广种植有机生物肥和化肥用量少的作物,从根本上减少化肥用量,降低了农民对化肥农药的依赖程度,减少了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对土地、山林和水源的破坏。同时,昆明市还结合小城镇建设、园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人口转移工程,有计划地引导和鼓励居民向水源保护区以外迁移,向城镇集中。特别是近年来,昆明市在对水源地的保护过程中,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从能源、就学、居住等方面对群众进行补贴,使群众从水源保护中得到实惠,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所提高。群众对水源区的保护政策更加支持和拥护,水源区内的砍树、毁林、开荒现象基本消失。对于一时不能迁移的农户,实施了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加大力度推进“一池三改”,对有条件的村组鼓励实施集中供气。到2012年,昆明市已在水源区推广建设沼气池9 000余口,其总产气量达400万立方米,节约薪柴2.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50吨。再如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有农村人口26万人,地处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地,优越的自然环境成为发展有机农业的前提条件。2008年以来,博山区农业结构已经由原来的小麦、玉米、地瓜等传统的种植品种调整为有机干鲜果、有机蔬菜、有机中药材等品种,其中33个产品获得国家有机认证证书或有机转化证书,认证面积达5万余亩。10个系列的100多个产品获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产品销往欧洲及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博山区被誉为“江北最大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哈尔滨的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地是蚂蚁河和拉林河流域,自2012年开始,哈尔滨先后在蚂蚁河和拉林河流域两岸投资近18亿元,开发建设粮、菜、肉、奶、鱼、禽、蛋和土特产品等8大类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台湾也不例外,在全区域实行了饮用水水资源水质管制区制度,规定在管制区内,不得使用农药或化学肥料,不得在沿岸规定范围内饲养家畜、家禽。若造成污染将受到罚款、刑事处罚等方面的惩处。为了保护水资源,台湾制定的《农业综合调整方案》中,特别将自然生态及资源保护、防治污染、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列入施政项目,对部分“堆肥舍”的建设给予补贴。对采取休耕和绿肥种植的农民实行补贴。2008年,台湾的有机种植面积仅为2 356.31公顷,农户为978户,到2014年4月底,通过验证面积达5 650公顷,2 000多户农户贴上了合格标签,显示了台湾有机农业已进入一个快速的发展阶段。
我国有机农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但它的发展历程同样经历了研究探索阶段、奠定基础阶段和规范化快速发展阶段,现已成为非常具有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1994年,我国有机农业开始开发和认证管理,1995年国家制定了《有机产品标志管理章程》和《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初步形成了有机食品生产认证管理体系。进入21世纪,有机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为有机农产品的监管运作制定了整体制度体系。2005年6月,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制定了相应的产业规章以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的要求。2015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颁布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个有机产品标准。我国不断完善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体系,为保证有机产品有效性,促进有机产品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农业部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有机产品和有机转化产品有50个大类、近500个品种,每年有机农业生产面积和产量平均增长20%~30%,在农产品生产面积中占有1.0%~1.5%的份额,达1 800万~2 300万亩。我国有机农产品主要有两个生产区:一是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辽宁等省;二是东部和沿海地区,包括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北京、上海等省市。生产的有机产品大部分出口到欧洲及美、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市场在2000年后逐步兴起和发展。目前,我国共22家国内有机认证机构为国内有机产品标准(NOPS)提供认证服务,同时有6家国外有机认证机构分别提供欧盟有机认证,美国、NOP认证和日本JAS认证服务。据统计,我国有机认证机构共发出有机产品认证证书4 800多张,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4 000多家,有机产品认证面积260万公顷。
虽然我国有机农业,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近20年来获得了长足进展,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支持力度小,财政投入不足,补偿机制尚未形成;生产技术研究创新工作滞后,特别缺乏关于病虫害防治、土壤肥力保持等方面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创新。在政府政策制定方面,我国至今没有一个国家层面上有机农业研究的合作平台,生产组织形式缺乏创新,营销方式效率低下,农户经营规模小,生产上很难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在营销上小规模生产农户处于市场不利地位,难以进入市场、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宣传手段和建立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从而可以看出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五、国内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可借鉴的经验
(一)法律法规健全,保护措施到位
大多数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初就有了饮用水的立法,法律、法规体系详尽,针对性强,成为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基础。如美国,从源头地到水龙头都有立法。早在1974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安全饮用水法》。该法明确规定保护国家公共饮用水的供应及源头水质。该法于1986年和1996年两次修改,形成了“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人员培训”“改进水系统的筹资和公众信息”的系统性工程,确保了从水源到水龙头整个过程中的饮用水安全。又如英国从20世纪中期开始,就连续制定了饮用水安全方面的法律。先后出台了《水法》《水务法》《饮用水质量规程》等10余部法律法规,而且对出台的法律法规每5年至少修订一次。德国饮用水安全立法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注重程序公正。德国目前执行的是1996年修订的《水资源管理法》,该法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及城镇居民和企业的取水、用水、水处理和废水的排放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日本的水资源法律体系很完善,有《水资源开发促进法》《河川法》《工业用水法》《水道法》《工厂排水规制法》等多项法规,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对饮用水安全进行了有效的保护。上述国家在拥有完善的饮用水立法的同时,也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界定,从而使保护饮用水安全的法律在落实和执行的过程中,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同样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对饮用水的安全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是世界各国保护饮用水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必然选择和农业发展追求的最高境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是世界各国长期实践的成果,更是由有机农业自身的内涵和特有的功能所决定的。它是科学家在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壤以及为了生产健康农作物和食品背景下提出的,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依靠现代科学知识,在生物学、生态学、土壤学原理指导下对传统农业反思的新运用,是人类在经历了能源、环境、产品安全危机后,大力倡导和发展的超越了现代农业思想的一种新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人们只有将农业作为一个整体生态系统,实现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物质的良性循环,才有可能大幅度减少氮磷等物质的排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保护区造成的危害。
(二)法律法规的支持
日本颁布了《有机农业产品生产管理要点》《有机食品基本标准》《有机农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规范有机农业的生产和发展,为有机农业生产提供了法律保障。又如美国的《土壤保护和国内的配额法》规定:凡是把土地从种植消耗地力转化为增强地力(如种植豆科作物和牧草等)的农场主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一定的补贴。加拿大保护有机农业的重要手段就是政府立法,如2000年沃克镇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后,安大略省很快就颁布了《养分管理法案》。该法案强制性要求农场保持畜禽的存栏量,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和粪便处理设施。如果农业生产污染了环境,农场主要受到罚款的处理。由于法律的约束使农场主不得不在种植的过程中千方百计减少面源污染。德国通过相应的法规,规定各级水源保护区允许的轮作类型和相应的施肥标准。通常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发展林地和草地,不允许种植农作物,也不允许使用任何肥料;二级水源保护区仅允许种植用肥量低的农作物,如黑麦草等;三级水源保护区对作物种类和用肥量也有相应的限定。在国内,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外,云南松花坝水源保护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饮用水保护地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制定符合本地实情,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水源保护区发展生态型的有机农业无不重视规划的制定。规划必须先行,无论是美国、日本等国,还是国内的北京、上海、山东、河北、江苏、云南等地,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发展有机农业方面都制定了中长期规划,并在规划中确定了初级目标、最终目标,有详细的分步实施的阶段指标要求。在规划的指引下确保饮用水保护区水质的安全得到保障。(www.xing528.com)
(四)健全政策体系,强化生态有机农业奖励和补偿机制
如美国颁布的《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贴,对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现金补贴和技术援助。德国和欧盟的其他国家一样,对有机农业生产进行补贴,鼓励有机农业的发展。该补贴以每公顷678德国马克(约339美元)的标准直接补贴给农户。以前是按作物补贴,现在是按有机农作物面积补贴。韩国从1999年起对发展持续农业采取直补制度,主要支付农民因发展有机农业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与此同时,政府为农民的教育培训、农产品的认证、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政策、资金、人力等支持。2001年,超过4 800个农场开始生产有机农产品。目前,韩国有机农产品市场规模达6 000亿韩元,而且每年以7%的速度增长。云南省昆明市在水源地保护中,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补偿扶持反哺水源保护区,使水源保护区群众从水源保护中得到实惠。
(五)建立有适度规模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是促进有机农业向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举措
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无论在技术含量上,还是在生产工艺上都比传统农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一定规模的支撑和制度的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很难得到保证。世界发达国家有机农业种植面积相对集中,成片化、设施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较高。以美国为例,美国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通常由企业和农场主经营。其中小型家庭农场平均土地面积为68英亩[3];中型家庭农场平均土地面积为898英亩;大型有机农场平均土地面积为2 200英亩。我国近10年来,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在饮用水保护区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如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正在建设我国江北最大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环太湖流域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哈尔滨投资18亿元,开发建成了包括粮、菜、肉、奶、鱼、禽和土特产品8大类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这些做法值得成都市借鉴。
(六)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是促进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世界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发展有机农业的实践充分证明,在发展有机农业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强化规范管理。如欧盟1991年就颁布了种植业有机产品的规定,1999年又公布了动物有机产品的规定。经近20年的不断修改完善,有机农产品的管理不断规范。在德国,所有有机农业企业必须接受检查,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有一套完整标准和规定约束。正是这些规定和规范化的管理,促进了德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使之成为世界上有机农业发展的强国。目前,我国有机农业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整合度差,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加强规范化管理体系的建设。
(七)重视农业环境的教育和科学研究
世界上有机农业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非常重视农业环境的教育与科研。这些国家不仅拥有世界一流的教学设备和实验室,而且把最新的科学成果推广应用到生产上,帮助农民利用现代化生产技术,有效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搞好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减少化肥用量,防治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对农业环境教育越来越重视,美国的许多农学院通过开设农业和资源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课程,推动了农业环境的治理,为农业环境保护培养了大批人才。同时又通过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短期培训班等方式对农民进行环境教育,从而形成了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三结合体系。日本的高校也为农业环境的保护培养了大批的专业技术人才,从而提高了日本保护环境的管理、科研和监测水平。与此同时,世界有机农业发达国家为占领这一领域科技的制高点,加强了对科技的投入,促进了科技创新。他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开发适合有机农业发展的新品种、新技术上,特别是主攻安全有效的生物农药、兽药、病虫防治技术、有机肥、生物肥料、畜禽饲料、畜禽添加剂等;同时加大替代技术的集成,积极探索和建立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畜禽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生产体系的技术规范。
(八)从国际、国内市场的实际出发,建立多元化的营销渠道是发达国家和我国发展有机农业的又一成功经验
营销策略的正确与否决定着一个产业的发展成败,世界有机农业发达国家无不重视营销战略的研究,都从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出发,建立符合国际、国内市场要求的多元化营销渠道。如美国,有机产品有三个销售渠道,即天然产品商店、常规超级市场及农产品直销市场。大型超市都设有专卖天然产品、有机产品的柜台,价格比常规品种高40%。德国有机食品出售渠道主要有六种:一是农户直销店,占有机产品市场20%,约30%的蔬菜、水果、家禽通过农户市场直销;二是有机食品专卖站,占有机食品市场的35%,主要销售蔬菜、水果和其他新鲜食品,如奶制品、肉类和新鲜配菜,近几年保持10%增长;三是有机食品折扣店;四是健康食品商店,占有机食品市场份额10%;五是传统食品店,占有机产品市场的25%;六是网上订购和邮购。日本有机农产品流通形式有六类:一是通过产销联合组织实行直销;二是通过专业流通配送组织实行宅配化;三是生产协会组织配送;四是大型连锁超市、大卖场与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订单销售;五是设立连锁专卖店;六是食品加工企业与有机农产品基地实行订单直销。我国有机农业发展先进的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专营店、直销、批发等销售渠道。
六、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基地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保护区东至郫县新民场镇云桥村两河取水口,西至两河与都江堰市交界段,南至郫县安德镇泉水村,北至彭州市丽春镇北桥村。
保护区面积54.229 6平方千米,占郫县总面积437.5平方千米的12.4%。保护区内有行政村18个,其中唐昌镇14个,唐元镇2个,新民场镇2个,占郫县行政村(社区)的12.54%。境内除去浅丘台地,还有唐昌镇、唐元镇、新民场镇的街道、机关、学校、企业和农村道路、场渠及院宅面积,保护区有耕地面积近4万亩,有农户近1万户。
2.成都市饮用水水资源的自然环境现状
郫县是成都市的上风上水口,位于郫县西北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有上风上水的优势,其自然环境得天独厚,生态条件十分优越。一是顶端的浅丘台地横跨两河区间,犹如天然屏障阻断上游各渠道带来的污染。二是保护区内的平原地貌形成西高东低的天然落差,安全水源奔腾不息,通畅无阻。三是保护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冬干夏潮,具备风和日丽的川西典型特质。四是保护区有25条斗渠,若干农渠和沟渠,形成密如蛛网、纵横交织、浇灌自如的完整水利体系。五是耕地土壤结构合理,据保护区76个普查点土壤结构资料记载:土壤平均含碱解氮81.94 mg/kg、氮1.28 g/kg、有机磷64.22 mg/kg、速效钾36.94 mg/kg、有机质33.69 g/kg,pH值6.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对照,保护区土壤属一类的占97.62%,属二类的占2.38%。六是自然植被丰富,种类多,四季常绿,繁衍速度快。同时,天然林和人工林的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混合交替,构成保护区自然分明,日月花开,色彩斑斓,鸟语花香的美丽景色。
3.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得的成绩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郫县县委、县政府及各级部门从大局出发,为保护区的建立和建设付出巨大努力,保护区农民在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转型中,年减少50亿以上的经济收入,为成都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郫县治理污染、控制“三废”排放的具体措施是:①关停污染水源与空气的工业企业;②关停污染水源与环境的畜禽养殖场和家庭作坊;③治理全县有污染水源的沟、河、渠;④建立水系湿地;⑤建立河系防尘、防空气污染的河岸森林屏障;⑥加快农村土地整理,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环境,分期分批建设农户沼气池,帮助农户改厨改厕;⑦建设各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⑧农村实行废弃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到废弃物处理场进行处理;⑨推广农田秸秆机械粉碎,应用生物发酵作养殖垫床、生物发酵秸秆还田新技术;⑩建立县与镇、镇与村和工业园区企业的责任管理体系,落实上下联动,相互监督的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郫县党政各级组织的努力,实现全县无重度污染工业企业,无污染畜禽养殖场,无污染水源的沟、河、渠,建立水系防护林、湿地及苗木隔离带近12万亩。农田土壤结构得到根本改善,土壤重金属含量明显降低,有机质含量不断提升,达到国家一、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质量标准。两河水源一直保持在质量标准的限值内,尤其在每周检测的85个指标中,有79个指标低于检出限。另外二氯甲烷、二氯乙烷、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铊、钛等六个指标数据都在《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内,确保保护区整体环境质量安全,为大都市提供质优、安全放心的生命之水、健康之水。
4.保护区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由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立,农户充分发挥郫县土地自然性、地理性赋予的耕植优势,生产结构调整以种植业为主,其中种植蔬菜以常年蔬菜、间种蔬菜、苗木地套种蔬菜为主体产业。苗木面积居二,粮食面积最少。
在保护区4万亩的耕地中,常年蔬菜种植面积2万亩,加上间套面积1.2万亩,合计3.2万亩。常规蔬菜年种植2.5季,间套蔬菜每年2季。年蔬菜种植面积可达到7.4万亩,年产量在173万吨以上。在保护区的18个行政村中共有农业企业21个,其中有4个企业从事菌类和蔬菜经营,17个企业从事苗木花卉产业。同时还建立村级农业合作社14个,经营面积4 800亩,主要从事蔬菜种植。保护区内的农民仍以种植蔬菜为主。郫县有机农业起步晚,2005年由成都市河流研究会在安德镇安龙村实施“成都市府河上游安龙村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2007年起,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郫县组织实施“成都水源地综合保护示范项目”,尤其选择保护区新民场镇云桥村作为示范区,开展河流自然生态功能修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人工湿地建设,治理土地推广,环保耕种以及参与式双保管理等活动。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后,各级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市、县环保局和当地政府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二是市、县农业、林业部门和当地举办多种多期蔬菜种植培训班,建立唐昌镇战旗村、青春村,唐元镇万亩蔬菜和新民场镇云桥村、兴旺村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生产试点;三是引进农业企业,加大设施农业投入;四是成立村级农业合作社组织,高起点、成规模组织生产,为保护区有机农业基地奠定一定的发展基础。
据保护区所在镇三个农业综合服务站提供的资料,保护区当前无公害蔬菜迅猛发展,绿色蔬菜产量随着土壤有机质恢复逐渐增加,有机农业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尽管成都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方面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国内先进地区比较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体而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势头迅猛,但有机农业尚在起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观念落后;二是生产规模小、龙头企业少、产业化水平低;三是缺乏整体规划;四是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小,生态补偿机制缺位;五是基础理论、技术研究滞后;六是法律法规、政策、监管、服务体系尚需健全和完善;七是人才匮乏,科学普及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证明成都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尚需努力。
(二)对策建议
(1)指导思想: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应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核心,以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都市为中心,立足区位和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以本区域农业生产调整为主线,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组织、协会等为纽带,以科技为支撑,推进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有机农业产品标准、咨询、贸易等服务体系,打造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机食品知名品牌。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应遵循的原则: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规划,循序开发为原则;二是选择基础好,技术比较成熟,容易转化成有机食品,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特别是可以精深加工,开发成系列产品的产品;三是消费对象目前应以孕产妇、婴幼儿、学校知识分子、高级白领消费为主。
(3)要树立生态立市的创新观念,并加大宣传,提高认知程度。党政各有关部门应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生存质量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抓好有机农业的学习和宣传,利用各种媒体、网络、会议、培训等方式普及有机农业基础知识,提高成都市广大人民对有机农业的认知程度。特别是各级农口经营机构必须提高重视程度,以加快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进程。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国家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框架下,从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有的资源、生态、经济、社会等实情出发,进一步完善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实施细则,以确保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规划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开展。
(5)科学规划、协调发展。主管部门应制定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机农业近、中、远期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对发展前景进行可行性论证,特别在规划中要确定固化保护区“两河”隔离条件,即按照《成都市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建议按照保护水资源环境的要求,在徐堰河、柏条河饮用水系两岸形成500米切断污物、污水和空气污染的有效隔离带。其中在两河两岸建立50米森林屏障区;50米至150米建立沿河生态湿地区;150米至300米建立苗木种植区;300米与500米建立苗木与花卉混合种植区。保证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面积及功能的全面落实。加强“两河”之间的柏木河水系规划和治理,与整个保护区水系相配套,使之更加完整,发挥更大作用。
(6)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建设标准化有机农业基地示范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收耕、统一加工包装、统一品牌销售。扶持已有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上规模、有品牌、发展前景较好的有机产品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申报有机产品标志及国内外专利;鼓励龙头企业之间强强联合。
(7)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二是增加对有机产品的认证补贴资金;三是设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展有机农业,建设有机农业基地的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等。并从贷款、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农户和农业企业相关的政策支持。在努力增加市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有效拓展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同时积极申请国家和省级扶持资金。
(8)加强对有机食品及其产品的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不同于传统农业,它引入了农业产业化理论、产业生态学理论、现代育种学、新型生物科学、土壤培肥技术、信息技术等。而且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添加剂、防腐剂、保鲜剂。因此要利用现有理论和高新生物技术进行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新型农产品生产技术攻关。成都市相关的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优势互补,针对生产者和企业、市场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技创新和研究。着力突破有机肥料生产和施用,生物农药研制,良种培育技术和特色有机产品的加工、购买、运输等重大关键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探索科技部门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以适应有机农业快速发展的新常态。
(9)加快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有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体系、检测检验及监管体系。实现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质量监控,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产品安全。强化有机农业认证机构的能力,规范认证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和国家认监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查、规范和完善认证管理制度。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规范性。
(10)夯实基础,构建服务保障体系。一是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设置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主抓此项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成都市科技优势,通过多种模式的构建,及时为有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三是要建立健全全市有机农业信息网络,对国内外有机农业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加强对市场的跟踪研究;四是加强有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监管、检测网络,逐步配齐检验设备,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11)建立与有机农业特点相适应的生产经营组织,创新经营模式。由于有机农业更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及高科技含量的特点,因此,有机农业的发展必须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技术研发机构牵头带动。其模式有“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农业研究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等不同的经营模式。通过这些新型的合作组织,将松散的生产者和产品运输者连接起来,并通过农超对接或自建销售渠道的方式,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这样,一方面可减少农产品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户和企业组织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农民增收,消费者受益。
(12)通过多途径、多模式加强人才培养,为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充分发挥成都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优势,加大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及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队伍建设;二是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利用国内各培训机构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三是加大对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为成都市饮用水保护区发展和有机农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13)加大对外开发。通过引进来、派出去的途径将国内外发展有机农业的先进技术与成都市自然、经济、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成都市发展有机农业的科技水平。
(14)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体质量是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历史责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必须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为此,建议成都市各级党政机构加强领导,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 100公顷=1平方千米
[2] 1亩≈666.67平方米
[3] 1英亩≈4046.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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