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将完善和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居家养老发展的利好政策、措施,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到《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从不同层面支持和推进居家养老发展,具体如下。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指出,要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要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2)《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提出,要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与智能养老技术应用。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提出,要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提出,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失能、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整合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方便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日间照料等服务。(www.xing528.com)
(5)《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提出,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城乡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
(6)《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提出,要丰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各地方政府有关支持居家养老发展的明细政策将会陆续推出,这将有利于促进居家养老市场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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