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供应链研究领域关于契约设计的主要文献如下:Ferguson和Toktay[56]讨论了在绝对垄断的行业,如果企业可以选择不进行回收再制造,新产品与再制造产品之间的竞争如何影响企业的决策问题。Bhattacharya等[57]探讨了当制造商作为Stackelberg领导者时,零售商的最优订货量决策问题。Linh和Hong[58]研究了单批发商和单零售商供应链中的两期报童模型。Atasu等[27]在文中对客户进行了分类,其中还假设了一类客户——对环保高度关注者。国内的姬小利[59]设计了基于回购契约的促销成本分担契约协调机制。李应与杨善林[60]以批量订货和价格折扣为例,分别研究了Stackclberg对策、集中式合作和基于二层规划的谈判合作三种策略下的契约机制。刘家国与吴冲[61]建立了基于报童模型的分散式系统、集中式系统的供应商、销售商利润模型,讨论了如何通过回购契约来消除“双边际化效应”。
使用Newsvendor模型及其拓展来讨论各个成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是契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方向。Cachon[62]认为,Newsvendor模型并不复杂,但是该模型及其拓展能基本研究供应链协调中的三个重要问题:哪些合同协调供应链?哪些合同有足够的灵活性(通过调整参数)?哪些合同值得采用?
在解决供应链中协调问题的过程中,以应用Newsvendor模型为基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1.批发价格契约
该类契约以批发价格为协调变量。在批发价格契约下,零售商话语权的增加会增大供应链的收益,同时增加了供应商的成本。批发价格契约只能在供应商利润为非正的情形下才能起到协调作用,而供应商显然希望能赚取更多的利润。因此,批发价格契约通常被认为不是协调契约。虽然不能够协调供应链,但因为其在现实中得到普遍应用,批发价格契约是值得研究的。批发价格契约在什么情形下能取代协调契约呢?当供应商在批发价格契约下的利润大于协调契约下的利润时,供应商是会采用批发价格契约的。Lariviere与Porteus[63]对该类契约进行了比较完全的归纳分析。Bresnahan与Reiss[64]研究了需求确定下的批发价格契约。Messinger与Narasimhan[65],Ailawadi[66]和Bloom与Perry[67]对几个零售市场中话语权改变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实证研究。Gilbert和Cvsa[68]考虑了需求不确定性和通过投资降低生产成本两个因素。Anupindi和Bassok[69]研究了一个有趣的扩展:供应商不断的销售货物给零售商,而零售商可以在有持有成本的前提下将本销售季产品在下一销售季销售。Dong和Rudi[70]研究了有两个报童,并且两个报童可以转移库存的情形。Cachon[71]的研究涉及了多余的库存、需求更新和两阶段三个因素。
2.回购契约
该类契约以批发价格和回购价格为协调变量。Pasternack[72]对易逝品的最优定价和回购问题进行了研究。Chen[73],Porteus[74]和Watson[75]研究了通过回购契约协调订货不合理的问题。Padmanabhan和Png[76]描述了几个制定回收政策的动机。Donohue[77]研究了有多个生产机会和可以改善需求预测情形下的回购契约。Padmanabhan和Png[78]探讨了供应商使用回购契约操纵零售商之间的竞争问题。Emmons和Gilbert[79]研究了回购契约中零售价格的设置问题。Anupindi和Bassok[80]研究了拥有两个零售商时的回购契约。Taylor[81]在假设销售努力影响需求的前提下,探讨了采用销售回扣来协调努力程度问题。
3.收益分配契约
这类研究中,零售商除了向供应商支付单位价格以购买商品外,还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按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收益分配契约在音像出租行业得到应用并取得成功。Jeuland和Shugan[82]注意到收益分配契约可以协调供应链,但是他们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的收益分配契约。Cachon和Lariviere[83]在更为一般的假设下对这类契约进行了分析。Caldentey和Wein[84]指出,当一个企业可以获得另一个企业固定比例的利益时,收益分配契约是可以达成的。Pasternack[85]研究了单一零售商可以同时通过两种契约(收益分配契约和批发价格契约)购买商品的报童模型。Mortimer[86]对收益分配契约对音像出租行业的影响做了研究。他发现,采用这类契约可以使供应链的收益增加7%。Dana和Spier[87]在完全竞争的零售市场背景下对这类契约进行了研究。Gerchak等[88]研究的契约涉及租赁商持有商品的最佳数量和最佳时间问题。Wang等[89]探讨了代销形式下的收益分配问题。Katok和Wu[90]对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和收益分配契约进行了实证研究。(www.xing528.com)
4.数量柔性契约
在这类契约中,零售商同样以单位价格向供应商购买产品。但是,当产品卖不完遭受损失时,会从供应商处得到相应的补偿。Eppen和Iyer[91]的研究涉及向上游采购时的灵活性问题。Barnes-Schuster等[92]对供应链契约选择中的协调性和灵活性问题进了一定的研究。Tsay和Lovejoy[93]在一个较为复杂的环境下探讨了数量柔性契约:多个地点、多个需求期、多个交货期和能够更新的需求预测。Bassok和Anupindi[94]在较Tsay和Lovejoy[93]更为一般的假设下对单阶段系统的数量柔性契约进行了深入分析。Cachon和Lariviere[95]和Lariviere[96]探讨了数量柔性契约和预测共享之间的相互影响问题。Plambeck和Taylor[97]探讨了具有多个下游企业和事后重新谈判的数量柔性契约。
5.销售回扣契约
在这类研究中,零售商同样以单位价格向供应商购买产品。但是,当销量大于某个阀值时,会从供应商处得到相应的回扣。Krishnan等[98]考虑了同时具有零售商选择订货量、单期需求和销售努力等因素的情形。Taylor[99]的研究则同时考虑了销售努力和订货量两个因素。Bernstein和Federgruen[100]演示了这类契约的协调过程。
6.数量折扣契约
数量折扣契约本质是:在零售商边际收益曲线不变的情形下,通过操纵零售商的边际成本曲线来达到协调的目的。如果边际收益曲线和边际成本曲线在最优数量处相交,即可以达到协调的目的。Moorthy[101]对为何存在众多的数量折扣契约做了解释。Wilson[102]对非线性定价问题做了广泛的讨论。Tomlin[103]探讨了一个同时有数量折扣和数量奖励的契约。Kolay和Shaffer[104]研究了不同形式的数量折扣契约。
近年来,国内的学者也对供应链契约领域做了很多的研究工作。丁利军[105]等研究了在考虑退货处理成本和相对出清优势情形下的契约问题。王勇和陈俊芳[106]分析了确定性需求环境下的次优关税非协调定价机制,以及数量折扣关税、完美协调关税两种协调定价机制。王迎军[107]界定了供应链管理中需求驱动的契约问题。李荧玉和崔文田[108]引入期权的思想来调整零售商的订货数量,分析了期权的引入对供应商、零售商以及整个供应链利润的影响。杨文胜和李莉[109]基于不确定响应时间和时间敏感需求,构建了普通合作契约决策模型和收益共享契约决策模型,并通过比较供应链总体收益,讨论了两种契约对供应链协同的影响。石岿然和肖条军[110]研究了不同信息结构下零售商驱动型供应链契约问题。陈菊红和杨变红[111]研究了制造商的生产成本增加量为对称信息和非对称信息两类情形下的收入共享契约。皮德萍和胡燕娟[112]研究了闭环供应链中收益分配契约的优化决策集问题。申成霖等[113]研究了由单制造商和单零售商及一组顾客群组成的单周期供应链的协调决策问题。杜少甫等[114]探讨了零售商公平关切行为倾向分别对批发价格契约、收益共享契约和回购契约协调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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