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机构是DSB所设立的常设性机构,也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中现存唯一的二审机构。上诉机构由7名成员组成,每一上诉案件由其中3人共同审理。上诉机构成员由DSB任命,轮流工作,任期4年,可连任1次。上诉机构成员一旦出现空缺应立即填补。
WTO官网显示,早在2018年,在任上诉机构法官就只有4位,空缺3位。
依《上诉机构工作程序》第6条,在选择3位上诉机构成员组成上诉庭时,应根据成员轮换的情况,同时考虑随机选择、不可预测性以及所有成员无论其国籍均有机会当选的原则。同时,上诉庭应在最终完成上诉机构报告前与其他上诉机构成员交换意见以确保决策的相符性和一致性。因此,增补上诉机构成员成为当务之急。可这一工作遭到美国的无理阻挠。
美国对WTO上诉机构的不满由来已久,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便对上诉机构颇有微词,诟病上诉机构越权裁决,并以此为由阻止了前上诉机构成员韩国籍大法官张胜和的连任。而继任者特朗普政府变本加厉,更加有恃无恐。
2017年以来,美国以技术原因为由持续阻止为WTO的7人上诉机构填补空缺,使上诉机构成员的选任陷入僵局。(www.xing528.com)
美国借上诉机构任期届满成员被准予延期工作的决定发难,并将其与美国在相关争端案件中的不利裁决相挂钩。美国最初在2017年8月31日的DSB例会上提出此问题,并推动9月15日就此事召开非正式会议。美国质疑上诉机构自行给予第二届任期于6月30日届满的上诉机构成员里卡多(Ricardo)额外的延期以完成手头的3项上诉审查工作,此外还允许通过一份由里卡多和8月离任的韩国籍法官金铉宗(Kim Hyun − chong)签署的报告(报告的另一位签字法官为中国的赵宏女士,美国仅认可赵宏法官的签字效力)。美国认为,WTO规则明确规定应由DSB决定如何处理任期已届满上诉机构成员的工作,上诉机构无权自行决定。而上诉机构发布的报告也应由3名成员审查签字(美国认为任期已满的里卡多和主动辞职的金铉宗无权继续作为上诉机构成员签署报告)。但在9月15日的非正式会议上,美国也未就纠正这些问题提出任何具体建议。
依DSU第2条第4款及其注释,DSB决定应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做出,即出席DSB会议的成员方均未正式反对,则视为DSB已经就提交其审议的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决定。也就是说,上诉机构新成员的选任需要DSB会议的一致同意才能启动。
事实上,欧盟早在2017年初便提出将里卡多和彼得(Peter)任期届满后两名候补成员的遴选程序同时进行,绝大多数成员方均表示同意,唯有美国以彼得任期未满为由反对。因此,由于美国的阻挠,新成员的遴选从2月份便被搁置了下来。5月30日,里卡多任期届满前最后一次DSB会议时,上诉机构通报全体成员,里卡多任期届满,但手上还有3件上诉案件,根据《上诉机构工作程序》第15条,仅为审结案件的需要,仍视其为上诉机构成员。在该次会议上美国并未正式反对,通报内容生效,里卡多继续工作。但如前所述,在8月31日的DSB例会上,美国突然对里卡多的延期提出质疑,并以此为由抨击上诉机构并阻挠新成员遴选。10月,比利时法官彼得任期即将届满,美国继续反对启动选任程序,理由就是已到期法官仍在审案,上诉机构无权自行决定成员个人的任职应否延期。到了11月的DSB会议,美国仍抱持此种态度,其做法激起了其他成员方的强烈不满。但美国仍一意孤行,将上诉机构成员的选任工作拖入僵局。
“如果问题无法解决,美国针对WTO发起的挑战,会将这一组织削弱,使其瘫痪,直至整个体系完全覆灭。”WTO上诉机构主席巴提亚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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