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是涉及各个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党和人民政府特别关心重视交通安全,及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依据交通发展形势,随时加以补充修订,使之日趋完善。建立交通安全机构,采取必要措施,教育培养技术人员,对广大人民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尽快地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交通法令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搞好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懂得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1963年,全旗开展安全月活动,对非机动车――马车、对车工进行宣传教育。教育骑自行车者及行人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1964年,全旗开展加强校内外儿童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向儿童家长宣传交通安全,要求他们教育子女不在马路上玩耍、打闹;要求中小学各类学校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学生周会、晨会、班会和少先队队会活动内容中。
“文革”期间,规章制度有破无立。
1974年,随着工农牧业的发展,过往车辆增多,建立健全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全旗17个公社和沿路村镇都建立了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交通路口、商店、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养路道班,安置了义务交通安全员,基本上形成了层层抓安全、人人管交通的安全网。
1975年,旗成立了交通安全委员会,旗长任主任,交通局长和公安局长任副主任。交通安全委员会由监理、商业、工业、公安等单位组成,在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全旗交通大检查、大宣传、发动群众,贯彻有关法令、措施,交通安全等方面渐有起色。
1978年,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自治区正式明确每年的质量月也是交通安全质量月。自治区交通厅定为每年1月为公路交通宣传月。从此每年1月、5月、9月为法定交通安全活动月。(www.xing528.com)
正蓝旗交通监理站每当宣传月时,就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宣传车到街道、苏木镇巡回宣传,张贴大幅标语、宣传画,印刷宣传资料(结合当地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到学校、工厂、集市场所散发图片,写广播稿,播放交通安全法规、通知等进行宣传。
另外,购制交通安全幻灯片,由电影院及各苏木镇电影放映队经常放映宣传。
监理站把路检路查这一工作坚持经常化,及时纠正车辆违章驾驶,对超速行车、无证驾驶等进行严格检查管理,轻者批评教育,严重者扣车、扣留执照,罚款。
正蓝旗自1978年建立交通监理站,到1987年,九年当中,交通监理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建立和健全了交通法规,实现了依法治路,为促进运输生产、确保交通安全作出了一定贡献。
(二)海事水上安全管理
海事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旗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杜绝辖区内水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制定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点水域航段水上安全群防管理联动机制》《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机制》,充分发挥了水运交通的安全管理职能作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纠正水上运输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水上交通无任何事故发生。
(2)根据盟交通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正蓝旗交通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对正蓝旗船舶管理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加强了节假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力度,对全旗渡口、船舶进行了排查,现场进行隐患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正蓝旗水运建设市场行为,健全了市场监管机制,为正蓝旗水运建设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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