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63年交通部公布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规定》,正蓝旗在这段时期内的车辆较少,故尚无驾驶员管理组织。“三结合”考核鉴定办法,不是讲驾驶员技术和遵章守纪的驾驶员作风,而主要是审查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忽视了驾驶员的技能,降低了驾驶员操作技术要求。严格检验标准,提高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技术水平,是检审的最终目的。
机动车是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具有速度快、技术性强的特点。因此要求掌握它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严格的纪律性和相当的技术水平,这样才能发挥交通运输工具的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些驾驶人员需要交通监理站对其加强培养、教育与管理。
1963年交通部公布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规定》,正蓝旗在这段时期内的车辆较少,故尚无驾驶员管理组织。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废除了《考试暂行规定》,由教练员、学员代表、单位领导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称为“过渡性措施”,强调突出政治,只要符合“政治条件”便可报车辆监理部门核发实习执照,实习期满再经“三结合”小组鉴定,即可到监理部门核发正式驾驶员执照。
“三结合”考核鉴定办法,不是讲驾驶员技术和遵章守纪的驾驶员作风,而主要是审查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忽视了驾驶员的技能,降低了驾驶员操作技术要求。
1977年,以人民出版社《汽车驾驶员常识问答》为依据,对驾驶员进行统一考核。
1983年,为了培养合格的驾驶员,举办了驾驶员培训班,结合监理站对驾驶员进行年度审验。其主要审验项目为:
(1)驾驶员执照,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2)安全行车情况。(www.xing528.com)
(3)身体健康情况。
(4)审查驾驶证是否有涂改、破坏、伪造等。
(5)驾驶记录与驾驶技术相符等。
(6)对查有违章驾驶、驾驶作风不好或发生过事故者进行复查。
(7)对无故不参加年检、驾驶技术不良等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严格检验标准,提高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技术水平,是检审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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