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规定及调整历史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规定及调整历史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规定:养路费是公路养护和修建经费的主要来源,凡行驶在公路上的汽车和畜力车,不论公营、私营一律办理车辆牌照,按统一征费票证、费率、费额,按期交纳养路费。畜力车按费率征收的,由原3.5%提高为5%;按辆征收的,大型车由每月10元提高为14元,小型车由每月3元提高为4元。2001—2008年费率费额征收标准没有调整。正蓝旗大额养路费全额上缴,旗县未进行大额养护费金额统计。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规定及调整历史

195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规定:养路费是公路养护和修建经费的主要来源,凡行驶在公路上的汽车和畜力车,不论公营、私营一律办理车辆牌照,按统一征费票证、费率、费额,按期交纳养路费。1951年养路费额是:三套胶轮马车每月3元(折合人民币),汽车按每吨位20元(折合人民币)计收,以后随着各个不同时期和路况的不断改善,先后进行过8次调整和修改。

1954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公路养路费征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货运汽车每月每吨位15元,客车每10个座位折1吨;胶轮马车单套每月4元,每增加一套加收2元。

195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颁发新的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费额为:汽车按营业额缴费者,按实际营收的2.2%缴纳;按月缴费者,每吨每月15元;按次缴费者,每吨千米0.015元。畜力车按营业额缴费者,按营收的2.2%缴纳。

1961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颁发《公路养路费征收实施细则》规定:汽车按营业额缴纳的,按实际营收的7%计征;按月缴纳的,每月每吨40元,挂车每吨位20元;按次征收的,每吨千米主车0.03元,挂车0.015元。畜力车按营业额缴纳的,按营收额的3.5%计征;按月缴纳的,骡马车单套10元,每增一套加4元。

196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公路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对汽车按次计征的费额改为每次有效期为4日,每次每车吨10元;畜力车每次按半个月计征;拖拉机20马力折一吨计征。

197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交通部、财政部《关于整顿养路费征收标准的报告》,对养路费征收作出具体规定:①按运输收入计征养路费的,营运机动车和畜力车分别按10%和3.5%征收。②按月按吨位征收的其他标准调整为:机动车每车吨位每月70元,特种车每月35元,专门用途车每月21元。畜力车大型每月10元,小型每月3元。

198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提高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指出:为加快改变自治区交通运输落后状态,解决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从1985年1月1日起提高养路费征收标准。机动车按费率征收的,由10%提高为14%;按月征收的,由原每月每吨70元提高为100元。畜力车按费率征收的,由原3.5%提高为5%;按辆征收的,大型车由每月10元提高为14元,小型车由每月3元提高为4元。(www.xing528.com)

从1986年1月1日起,机动车按费率征收的,再由14%提高为15%,按吨位征收的,由每月100元提高为105元。畜力车,按费率计征的仍按5%不变;按辆征收的,大型车由每月14元提高到15元,小型车由每月4元提高到5元。

1991年,养路费率按营业收入总额的15%计征。费额:货车按核定载重吨位每月每吨130元计征,客车按每月每座140元计征,畜力大型车按每月每辆18元计征,畜力小型车按每月每辆6元计征,摩托车三轮每月每辆按10元,二轮摩托车每月每辆7元,轻骑每月每辆5元的标准,实行年度按10个月一次性缴清的办法计征。

1993年,机动车养路费原为每月每吨130元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吨150元,原为每月每吨140元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吨160元。

1994年,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100千米以下,循环车辆年平均日行程(以营运里程为准,下同)在200千米以下,按月座35元结算;客运线路营运里程为100~150千米,循环车辆年平均日行程为200~300千米的,按月座55元结算;客运线路营运里程在150千米以上,循环车辆年平均日行程在300千米以上,按月座70元结算。

2001年旅游车养路费按照出厂标定座位减2座数量征收,标准为月座35元结算。

2001—2008年费率费额征收标准没有调整。2009年国家实行税费改革,养路费加入燃油费中征收后专门征收养路费的工作随之结束,大额养护费征收管理工作由自治区统一管理,盟交通征费稽查局直接管理。正蓝旗大额养路费全额上缴,旗县未进行大额养护费金额统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