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和西方公社的历史起源的阐述仅限于西欧,不能将其适用范围任意扩大到世界和全球。任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以特定的地域和时间为参照的,因而都是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因此其理论背景和现实应用都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忽视或无视这一点,都是违背马克思本意的。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和西方公社历史起源的研究不是包治百病的“莫里逊氏丸”,因而不能用来说明与之在社会性质、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社会组织形式方面都迥然不同的东方社会和俄国公社。
其次,国家道路要视本国国情和人民选择而定,而非西欧道路的复制化和唯一化。如果说马克思早年将更多的注意力和目光投射在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组织的研究上,因而申明公社的同一化和所有制的无差异化的话,那么,当他由于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拷问转而研究东方国家和俄国社会时,不仅发现了两种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基础组织的巨大差异,而且阐明了由此导致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截然不同。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尤其是“西欧模式”的资本主义不是俄国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也不是东方社会未来的发展道路。“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13](www.xing528.com)
最后,正确处理相似和不同之间的关系,以具体的“历史环境”为依凭,避免超历史的先验主义教条。马克思反对所谓的“超历史的一般理论”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钥匙。他指出,普遍的原理必须与具体的条件和特殊的情况相结合,否则,不仅结果差强人意甚至可能南辕北辙、贻害无穷。他强调:“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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