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不可能自发地实现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单位,它们的生产活动也不可能是经常做到互相协调一致的,恰恰相反,复杂的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种种不协调与矛盾是经常发生的。国民经济运行的计划性的实现,有赖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管理活动:(1)制订协调各种基本比例关系的科学的计划;(2)通过计划管理来实现有计划发展。可见,计划性并不是经济自发地趋于平衡,而在于人们自觉地保持平衡,在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发挥计划管理的职能。而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制订出一项能保证再生产协调、有序发展的一系列关键性的平衡的比例关系的计划,这是计划管理的前提和出发点。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保证一个个企业的生产活动健康而有序地发展,是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前提,为此必须使企业能获得必要的生产资金,能获得各种投入品,能销售它的产出品,能收回它投入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金,也就是说,要能够实现实物平衡和价值平衡。要保证属于分工不同的部类、部门的千百万个企业的生产活动的互相衔接和有序发展,就要求能实现内容更为复杂的实物平衡(它是一个内涵复杂的,包括各种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在企业、部门中的互换的投入产出大系统),同时也要求实现更为复杂的价值平衡,后者的实现要求社会产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和社会产品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平衡。把上述导致经济协调发展的恰当的比例关系,科学地加以确定和反映于统一的经济计划之中,这就是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要求,乃是计划机构所承担的重要任务。
搞好计划的综合平衡,是国家发挥计划管理职能的前提条件。不做好严格的、有科学依据的综合平衡,不制订出一个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内在的基本比例关系协调化的科学的计划,人们就不能对作为客体的国民经济活动进行有意识的指导和自觉的调控,就不可能“自觉地保持比例性”,就谈不上计划经济。
为了制订出一个符合综合平衡要求的科学的计划,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计划机构,计划工作人员要掌握社会主义客观规律和科学的计划统计方法,要拥有先进的物质手段,通过调查研究,完备地了解本国国情,以及各种经济条件的具体变化。要根据每个时期的社会再生产总体的状况,通过确定一系列经济指标,来形成能够保证再生产各环节、各部类、各部门、各企业能够顺利地进行各环节物质补偿与价值补偿的恰当的比例关系。
如果更具体地加以阐述,即搞好计划的综合平衡,要求编制出综合的国民经济计划,以保证下述主要的基本比例的协调:
第一,保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对应,实现宏观总量平衡。总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既包括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使用价值的量的平衡,也包括在价值形式上的量的平衡。这一总量平衡乃是正常的社会再生产的条件。如果社会生产提供出的使用价值总量与社会耗费(包括正常储备)的使用价值总量发生不均衡,那么生产单位将不可能实现再生产所必要的物质补偿;如果生产单位的总产出和总收入在价值量上不平衡,这些单位就不能在再生产过程中顺利地进行和实现价值补偿,就不可能实现正常的再生产,从而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
第二,保证两大部类比例关系的协调,实现两大部类平衡。社会总产品按其使用价值形态,划分为生产资料,即投资产品和消费资料,即消费品,这两种产品生产的部类保持恰当的比例,乃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揭示了实现再生产内在均衡的社会总产品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的规律,这就是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I(V+M)=ⅡC;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I(V+M)>ⅡC。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设计和形成上述比例关系,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固有的要求。(www.xing528.com)
第三,保证农、轻、重部门的比例协调。社会生产两大部类,是一种社会产品的部类划分的抽象形式,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社会产品总是主要表现为农产品、轻工业产品、重工业产品,因而现实的产业部门划分,表现为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而两大部类比例的协调,是通过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等产业部门的合理的结构来实现的。而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规划和保证产业结构中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合理比例,就是实现两大部类比例关系协调化,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前提条件。
第四,保证国民收入中积累与消费比例的协调,实现扩大再生产中对投资品、消费品的需要与供给相平衡。积累基金是使用于扩大再生产,消费基金是使用于人民生活消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基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必须使积累基金能适应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消费基金能适应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需要。正是因此,探索与确立积累与消费的合理比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的重要任务和出发点。上述积累与消费的合理的比例的有计划形成,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稳定增长和人民消费水平逐步上升的前提,也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越性的表现。
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比例,是受国民经济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制约的。消费基金在实物形态上是由消费资料构成;积累基金,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是由生产资料构成。因而,人们在安排积累与消费比例时,要从社会两大部类的结构的现况出发,要根据国民收入中生产资料所占的比重和消费资料所占的比重而通盘筹划,合理安排。在第一部类的比重较高,国民收入中生产资料所占份额较大的情况下,人们不能贸然地在计划中提高消费的比重;反之,在第二部类比重较高,国民收入消费资料所占份额较大的情况下,人们不能任意地在计划中人为地提高积累的比重。因此,人们必须根据再生产的具体条件与现实情况,在做好综合平衡的前提下,科学地确定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这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一项具体要求。
第五,保证资金运动各种形式的内在比例的协调,实现财政收支、信贷收支的平衡。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过程要表现为社会资金的运动,这一资金运动的主要方面是:财政资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正常运动的条件是财政收支的均衡。财政资金运动的不均衡形式,即赤字财政必然会引起货币超量发行,从而引起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不平衡,其表现是通货膨胀。在存在银行信贷的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还包括银行信贷资金的运动,即银行资金的形成和分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正常运动的条件是信贷收支的均衡。信贷资金运动的不平衡形式主要是信贷膨胀,其结果是购买力超过总供给,引起物价上升,另外,增加信贷支付的困难,甚至引起支付危机。因此,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形成和保持上述社会资金运动的均衡的比例关系,就成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固有的要求。
第六,保证商品进出口的协调,实现国际收入与支出的平衡发达的进出口贸易,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品的进出口(以及无形的进出口)表现为货币价值形态的国际收支的运动,这一国家对外的货币价值形态的资金的正常运动的条件,是国际收支的平衡。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即收支逆差,必然要引起黄金与外汇储备的耗竭,引起汇价的波动和本国货币币值的不稳,从而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不利影响。而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形成和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就成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一项重要要求。
总之,越是复杂的社会经济机体,它要实现顺利的、有序的再生产,就越需要有各种基本的比例关系的协调,需要有经济运行的内在均衡的保持。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这种基本比例关系的形成和经济运行内在均衡的保持,主要依靠体现社会意志的“先定”的计划,依靠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用计划自觉地协调基本比例关系和保持再生产的内在均衡,这是计划性的实质之所在,也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固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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