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所述,我认为,要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内涵,必须把生产劳动视为劳动的社会规定性与物质生产性的统一。在当前的讨论中存在的难题是如何理解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关于歌女、医生、教师的劳动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论述。这些劳动只是提供一个非物化形态的有用效果,它不是为物质生产而是服务,它缺少生产劳动所必要的物质生产的规定性,为什么马克思又称为生产性的劳动呢?
宽派的某些同志据此认为生产性劳动不限于物质生产,而是包括一切服务与精神生产在内。这种认为生产性劳动可以与物质生产脱钩的理论不符合马克思论述的精神,特别是不符合《资本论》阐述的关于资本主义劳动的基本理论。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进行了评述。
但另一方面,窄派的某些同志对《剩余价值理论》一书中的上述论题,又提出了质疑,例如提出下述种种观点,这些观点均是不能令人同意的。
第一种观点:《剩余价值理论》与《资本论》有矛盾论。认为《资本论》中只是把生产性劳动限制于物质生产领域,从而与《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述是相矛盾的。矛盾论是不能成立的。《资本论》中在论述商业资本时,明确指出:“投在这种流通费用上的支出,对商业资本来说,是一种生产投资。所以,它所购买的商业劳动,对它来说,也是一种直接的生产劳动。”[22]
第二种观点:《剩余价值理论》不成熟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说,《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的未出版的手稿,从而存在理论的不成熟,把歌女的劳动作为生产性的劳动就是这种不成熟的理论的表现。不成熟论是毫无根据的。因为,《剩余价值理论》是1861~1863年手稿的一部分,它本身已经是《资本论》的直接前身,《资本论》就是这一手稿经过修订出版的部分,不能把马克思思想成熟期的作品说成是不成熟的。
第三种观点:说歌女等的劳动是生产性的,只不过是雇用歌女的资本家的观点,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它就应该被规定为非生产劳动。这种论点更难以成立。因为,生产性劳动范畴,和工资、利润、利息等范畴一样,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头脑中的产物。而且,把歌女的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绝不仅仅是从资本家的观点得出来的。按照马克思的方法论,“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23]。因而资本家的观点,实质上是“从资本的观点来看是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24],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得出来的,归根到底,把给雇主带来利润的劳动列入生产性的劳动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表现,马克思称之为“资产阶级社会的观念”,“这种区分恰恰表现了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25]。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是要取消这些资本主义生产的范畴,而在于给它以科学的说明。
我认为,马克思关于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同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一样,也具有生产性的理论,并不是什么自相矛盾的与悖理的,而正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范畴所固有的多样的内容,可以说,马克思使用生产劳动范畴有狭义的与广义的两种用法,狭义的与原本含义的生产劳动,那是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这种生产劳动是创造物质产品的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说:“如果从较狭窄的意义上来理解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那么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是不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劳动。”[26]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论述的生产劳动,主要是这种狭义的与原来意义的生产劳动。马克思还论述了广义的生产劳动概念,这就是凡是能带来剩余价值从而使资本增殖的劳动。马克思说:“只有直接转化为资本的劳动,也就是说,只有使可变资本成为可变的量,因而使整个资本C等于C+ΔC的劳动,才是生产的。”[27]广义的生产劳动范畴包括物质生产、服务性生产和精神生产等领域。广义的生产劳动,正是资本借雇佣劳动而增殖的这一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它是从资本家见地得出的生产劳动的观念,因而它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客观的生产劳动的范畴。但是它是一个由原来含义的生产劳动衍生出来的,属于派生形态与转化形态的范畴,有如劳动价格(工资)范畴是劳动力价值范畴的转化形态一样。马克思谈到资本家雇用的歌女、作家、教师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就是指这种广义的生产劳动。我们认为,如果懂得了马克思在使用生产劳动概念上有狭义与广义的区别,许多疑难的地方就迎刃而解,而人们也就不会有《剩余价值理论》与《资本论》有矛盾的错误理解。
【注释】
[1]原载《中国经济问题》1982年第2期。
[2]徐书文:《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学院》,《经济研究》1981年第10期,第35页。
[3]孙冶方:《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讨论》,《经济研究》1981年第8期,第16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1~202页。
[5]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郭大力、王亚南译本译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1~202,556页。
[7]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311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7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5页。(www.xing528.com)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5页。
[1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8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9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32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9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3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31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3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6~151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26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76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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