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国家是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的产物。但是,国家机构除了它的政治统治与镇压的根本职能外,还具有经济的职能:对宏观的社会经济生活实行管理、调节与组织的职能。在阶级社会中,对社会共同生活的组织与调节,是由一定的国家机构来承担,并成为它的经济职能。可见,历史上的国家除了表现为执行政治的职能活动外,还存在一定的经济职能[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国家是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的产物。国家首先是一个政治实体,它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政治统治,国家的这种作为“政治国家”的本质体现在监狱、法庭、军队、警察等实行暴力镇压的国家机构的职能活动之中。但是,国家机构除了它的政治统治与镇压的根本职能外,还具有经济的职能:对宏观的社会经济生活实行管理、调节与组织的职能。这一职能产生于人民群众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共同的社会生活的需要。由于人类的生产从来都是社会群众性的生产,是劳动者在分工体系中互相依存和互为条件的社会结合的生产,这种生产需要有某种共同的物质前提。例如,社会性的农业生产必须要有共同使用的水利灌溉系统,社会结合的生产还必须保持某种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分工结构,使生产活动和多方面的社会需要相适应,这种生产的比例性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经济前提。此外,任何社会(无论是阶级社会,还是无产阶级的社会)生产过程与社会生活过程都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多方面的矛盾,人们必须确立某种共同的活动准则,规定某种社会共同的(在阶级社会中很大程度是阶级的)权利与义务,以便把这些矛盾约束、规范在一定界限内,这是社会经济生活得以正常运行的社会前提。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物质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前提,不可能是自发地形成的,而是要有一个社会机构来加以规划与组织。在阶级社会中,对社会共同生活的组织与调节,是由一定的国家机构来承担,并成为它的经济职能。可见,历史上的国家除了表现为执行政治的职能活动外,还存在一定的经济职能[2]。(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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