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直接标志,是社会经济结构(即生产关系的总和)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特征,表现在这一阶段的经济结构的不成熟。
社会主义经济不成熟首先表现在它的不纯性,这就是它不是一种单一的和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而是存在着非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因素。它表现在:在所有制上,一方面有占据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另一方面有作为补充的非社会主义所有制;在分配上,一方面有占主导的按劳分配,另一方面有作为补充的非劳动的分配要素;在经济的商品性上,一方面有作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另一方面有作为补充的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消费上,一方面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的共同消费和生活差别,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领域中的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生活富裕的差别。总之,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无论是生产,还是分配、流通与消费等关系上,也就是它的全部经济结构都表现出既有占主要地位的社会主义关系,又有旧的非社会主义经济的要素,从而这是一种不纯粹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分析社会主义时,论述了这一阶段还不是充分成熟的,还不能完全摆脱资本主义的传统与痕迹。但是必须指出,我们这里提到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不纯性,它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不成熟在含义上是有区别的。(1)马克思经典作家所论述的是一种典型的、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中所体现的旧经济的“痕迹”,因为他们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完全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完全的按劳分配,他们谈到旧社会痕迹时,仅仅限制于消费品分配关系领域,但是他们认为,在其他领域特别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领域,旧社会的传统痕迹就不再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不成熟,则不是一个局部的现象,而是社会经济全部领域的特征,首先是所有制领域中的特征。(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的社会主义阶段经济的不成熟,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某种区别于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规定性。具体地说,是指按劳分配在实现消费品共同分享中的某些局限性,即对体力、智力不可能一律的人们来说,按劳分配会带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对这种性质马克思审慎地使用了“旧痕迹”一词,指出了它只不过是包含与体现在社会主义新质中的东西。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不成熟,则是指经济结构中的非社会主义因素与成分,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营,以及与这些经济成分相适应的非社会主义的收入形式,等等。总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的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旧痕迹”“旧传统”,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一般”的东西,而不是我们在这里所提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中的旧残余,后者乃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幼年时期的一种规定性,是属于社会主义的“特殊”的东西。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现象。(www.xing528.com)
既然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那为什么又会存在这种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不纯呢?按照传统的思路,人们会这样地去寻找答案:这是由于所有制和经济领域中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不彻底性,因而人们有必要在所有制领域进行继续革命。这种传统的思维方式显然是错误的,我们说,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上所表现出来的不纯性,体现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不成熟性,是由于物质生产力水平低所决定的。因为,既然原先经济发展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进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组建社会主义经济结构时,人们面对着的是一个发育不充分的物质基础,那么,人们只能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状况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而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主体的、多元性的和不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正是适应多层次的、不平衡的生产力的发展的要求。可见,社会主义经济的不纯性的存在,并不是人们的差错,更不是政策“右倾”和“搞倒退”,而是体现了人们坚持立足于现实生产力之上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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