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其目的在于通过培训,新进公务员可以了解机关工作的特点、组织纪律,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初步掌握即将从事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程序和方法。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不得少于十天。初任培训考试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初任培训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任职培训,即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新进员工,直接参加实际的行政工作,通过工作实践逐步适应本职工作;二是专门的培训教育,即由各行政机关自行组织专门的培训,或将新录用人员送往培训机构接受培训。
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其目的在于通过以即将担任新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所需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的培训,为任职做好准备。任职培训的方式一般为脱产培训,通过专门的学习加强政治思想觉悟、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决策水平。
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其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使公务员具备从事专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技术,保证其能够胜任专项工作。如进行的专项人口普查培训,财税检查干部培训等。
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目前,我国公务员每年每人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www.xing528.com)
除了以上几种明确规定的培训类型外,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两种培训形式在公务员培训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是日常政治学习;二是挂职锻炼。
日常政治学习是指公务员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根据形势发展要求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学习。日常政治学习是公务员的培训形式,也是其基本工作内容之一。学习的内容一般是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或领导人的讲话等。其目的主要在于加强对公务员的政治教育,使其全面领会党的重要方针和政策,统一思想,贯彻落实。政治学习的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对于绝大多数政府公务员来讲,一般都保持每周学习半天的固定时间。
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它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具有行政指令和计划性的特点。其直接目的在于使公务员更加了解基层工作内容,积累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更好地为社会、为基层群众服务。挂职锻炼的时间由各行政机关在选派干部时自行决定,但一般都在一至二年,而且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公务员在挂职单位,必须担任一个具体职务,以避免无所事事,使培训锻炼流于形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