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沉珂积弊,内外兼忧。国企内部所有者缺位和治理机制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经营效率的低下以及负债率的居高不下;企业在行业内的垄断地位对行业结构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阻碍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为改善国企经营状况,维护市场秩序,“国企改革”举足轻重。
自改革开放以来,已有多次大规模的国企改革。从1978年的“放权让利”,到1983年的“利改税”,再到1987年兴起的“承包制”,虽然在改善业绩方面有可见的成效,但仍然一直局限在解决分配制度的问题。直到1992年,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国企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此时才真正触及了企业的核心问题——所有权制度。2003年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志着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将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具有政企分开、国企市场化经营的划时代意义。
2014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再度刮起旋风。2014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四天后,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
为了让暮霭沉沉的国企重新焕发活力,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谓是一剂良方。2014年2月,中石化宣布引入民资,打响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枪;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建筑材料集团等公司紧随其后,纷纷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行业和企业也不甘落后,相继提出了建立混合所有制的目标和具体设想。霎时间,混合所有制概念在A股市场掀起了一场酝酿已久的风暴。
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三种途径(表8-1):一是提高国企资产证券化的比例;二是兼并重组(包括央企与央企之间,央企与外企及央企和民企之间);三是股权转让,分为转让控制权和不转让控制权。资产证券化适用范围广、空间大、目标明确,是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佳形式,多地国资委已明确将资产证券化率纳入其国企改革目标。这主要适用于资产证券化率低于平均线、资产负债率较低、处于竞争类行业的国企。兼并重组则需要有合适的标的公司,实现条件较为苛刻。根据兼并收购的对象,可以分为横向整合(基于价值链或专业平台的某个环节)、垂直整合(基于产业链七个环节,即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订单处理、生产制造、仓储物流、批发经营、终端零售)、行业整合(行业上、下游)和多元化发展整合(跨行业、跨地域)。(www.xing528.com)
表8-1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当然,并非所有的国企都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领域的国企,如重要的军工企业、战略物资储备企业、重要的基础设施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和劳务的公共企业等,应采取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形式;对竞争类企业,可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或民营化。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念提出以来,因为一些结构性的问题,民营企业家们也有自己的担忧,混改上热下冷,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如果民营企业不能取得控股权的话,进入国企进行混改的吸引力不大,因为没有控股权意味着难以有经营决策的话语权。但是,如果民营企业取得控股权的话,那么企业到底是民企还是国企?在理论上,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所倡导的主要思路。在完全竞争的行业,国有企业转让控股权,也是本轮国企改革的一部分。通过混改引入新的控股股东,有利于打破国有资本垄断,市场化经营手段能够为国企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是否转让控制权,需要权衡控制权收益和企业经营效率,其本质是要进行治理结构以及人才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提高国企的资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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