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好村财审计全覆盖。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此项规定,将国家审计监督与财政审计所负责的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统筹安排,一起推进。目前,全市财政审计所正在逐步成立,并逐步规范,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将成为日常业务。各级审计部门要将村级组织财务审计纳入日常工作,加以安排部署,形成常态化。对村级财务要年年审计,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保证一个任期内审计一次。全市争取用一至两年时间全面实现对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二是发挥好财政审计所主力军作用。全市要统一要求,固定模式,促进镇办财政审计所快速组建到位,规范运行到位。财政审计所是镇办的内设机构,财政审计所人员、党务、后勤等工作由镇办管理,财政审计业务接受县财政局、审计局的指导。财政审计所继续实施好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财政审计所的审计监督任务为对村、社区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市县财政、审计部门要通过实行国家审计,定期开展一定比例抽查、复审,组织对村干部经济责任交叉审计等方式,对村财管理和审计情况实施监督,提高村财管理和审计的规范化、公平公正性。(www.xing528.com)
三是促进村财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审计业务指导职能,以民生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使用为重点,严肃查处挪用、侵吞、贪污等行为,发挥好审计监督在揪“蛀虫”、打“硕鼠”、反腐倡廉建设和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遏制村级财务管理乱象和村干部违法违纪易发多发势头。县镇政府要继续深入研究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财政审计所规范运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探索总结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科学方法,细化明确好财政审计机构和财政审计人员具体职责,建立科学的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全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形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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