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将目光转向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开放历程时,首先,我们不得不对其与欧美国家和地区经济开放过程中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进而贸易保护手段的差异做一个说明。简单而言,这个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东亚国家和地区在历史上一直实行专制体制,政府在经济、社会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即使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近现代转向了民主制,但是巨大的历史惯性使得人们对于政府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依然有一种默契的认同。保罗·克鲁格曼(1997:58)评价说:“在高增长的亚洲经济中,商界与政府的精英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的合作关系……这种密切关系在整个经济里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允许商界和政府通过合作使国民福利最大化”。琼·罗宾逊(John Robison,1974)也认为:“日本经济有着严格的纪律并接受中央的指导”(罗宾逊、伊特韦尔,1997:377)。而对于欧美国家和地区,虽然政府在贸易政策制定中也具有重要地位,但更多的是工商界利益诉求的一种能动反应。第二,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起飞所面临的经济环境与历史上的欧美相比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在欧美开始工业化的时代,经济发展尚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市场结构主要是自然的完全竞争,但到了东亚国家和地区开始工业化的时期,由于规模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在产业发展中主导地位的确立,垄断的市场结构成为主导产业市场结构的常态。在这种背景下,战略性贸易政策指出政府应当在产业发展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我们必须在更广义的范围内理解贸易保护的概念。根据张夏准(2008),我们在考察日本和东亚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开放历程时,需要综合考虑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在本章,我们把重点放在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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