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是缓解资源约束、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农业生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完善农业资源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用制度保障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加强基层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强化司法保护。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农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和落实耕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农村土地监督和管理能力。建立面向农业资源集约利用、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生态保护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生态农业示范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建设,打造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通过财政奖励补助等措施,支持使用缓控释肥、生物有机肥和配方肥,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使用高标准农膜和开展残膜、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等。三是创新技术体系和服务方式。重点开发土地、水资源、化肥、农药和农膜集约使用技术,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深入挖掘传统农业技术和知识,吸取传统农业精华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开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技术服务。四是健全多方参与和市场机制。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生态农产品生产,支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在初始投资、产品认证、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高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的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利益联结和惠益分享机制,让农户真正分享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成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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