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介绍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介绍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一主一辅一不准”,并依法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户连片耕种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明确只要不突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底线,当事人涉及的承包地面积保持不变,无论有多少农户参与,都属于土地承包权互换。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情形特殊、确需在村小组内部调整的,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后,按程序报批。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介绍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坚持“一主一辅一不准”,并依法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户连片耕种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一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为主。积极推动村组内部户与户之间流转土地承包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推动由单个农户经营向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一主”(流转土地经营权为主)实现“两集中”(土地向单个农户集中、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二是以互换土地承包权为辅。土地承办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所需,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明确只要不突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底线,当事人涉及的承包地面积保持不变,无论有多少农户参与,都属于土地承包权互换。三是不准整村打乱重分。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不得对所有农户的承包地进行普遍调整,不得整村打乱重分,但可以在农户之间进行个别调整或者经绝大多数农户同意,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整组调整。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情形特殊、确需在村小组内部调整的,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后,按程序报批。(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