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快速增长,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通过升级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以及部分城市汽车限购等手段,汽车尾气污染增量控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我国汽车保有量中环保指标参差不齐、大量老旧汽车和新车共存的情况,我国汽车污染的存量车削减进程缓慢。
(1)“黄标车”淘汰起步较晚
多年来,我国没有意识到“黄标车”污染的严峻形势,直到2008年,北京、天津、上海、河北、珠三角等地因空气污染加重,才开始采取果断措施,大批量淘汰“黄标车”。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目标提出后,亟须配套政策措施予以支持。
(2)许多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没有按时报废(www.xing528.com)
一方面,由于报废车辆回收价格偏低,车主报废意愿不足,很多车主将老旧汽车买入黑市继续流通,以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区域性差异较大,导致报废汽车在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相当大的市场。加之这些地区机动车环保监管相对松散,导致违法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将应该报废或即将报废的汽车出售到这些地区,有的地区甚至形成较大规模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拼装车市场。这些老旧汽车不但技术水平低,而且随着使用车况老化,排放污染非常严重。
(3)公交、出租等“污染大户”报废更新引导力度不足
这些“污染大户”中有一些车辆排放性能恶化,运营时间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虽未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但高强度使用使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远高于其他车辆,而我国尚未对“污染大户”出台有针对性的报废更新引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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