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对汽车社会问题的一些认识,我们建议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现汽车与社会协调发展。结构调整也是解决能源、环保等问题一举多得的措施。结构调整中,应针对庞大的存量,而不能只关注增量;应针对使用,而不是拥有;应针对污染、耗能大户,而不是众多的散户。具体可采取更多的社会成本内部化的经济措施,让企业和消费者自主选择。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由行政手段调控为主向经济手段等社会成本内部化路径转变。各国在快速城市化和汽车普及时期几乎都出现过交通拥堵问题,但各国基本上都没有简单地采取“总量控制”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而是采取针对性的经济手段引导控制私人汽车出行,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我们可借鉴其中采用的一些措施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如:增加汽车使用环节税负,减少机动车出行;鼓励合乘等措施,提高私人汽车利用效率;适时适度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总水平,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借鉴世界上收取拥堵费的国家和城市,对部分拥堵十分严重的城市区域试行征收拥堵费。
2)现行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中的问题影响产业发展,应通过法制化管理解决。我国车辆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缺乏法律依据,现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车辆管理体制涉及众多政府部门且管理边界不清晰、随意性大,缺乏合力,这使得既无法出台标本兼治的综合性措施,也容易造成政出多门、管理缺位和错位,以及实施中约束力低、随意性大等问题,不利于推动汽车相关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建议尽快研究《道路机动车辆法》等法规出台的可行性,推动行业管理由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转变。坚持依法治国,研究制定《道路机动车辆法》,建立起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环保、安全、节能三位一体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道路机动车辆的设计、准入、制造、注册、检验、缺陷管理、维修保养、报废回收等环节进行管理,做到责权分明、程序公开、操作方便、易于监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明确停车场建设规划、资金来源、综合利用、经营管理、奖惩措施等。
3)合理建设和布局停车场对改善动态交通状况有积极作用,应采取差别化措施推动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实现双赢。一方面,建议城市车辆管理由行政性限购改为凭车位证明购车,针对小区、单位停车位以供给侧管理为重点,按照“增加供给、一车一位、停车入位”的原则,通过增加供给,逐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住宅小区停车场配建标准过低,汽车保有量和车位数量之间较为严重的失衡状况,从而实现车与车位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一车一位”的状态,这样既有利于实现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汽车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对市中心区域公共停车位的管理应以需求侧管理为主,按照“适度供给、价格调节、促进周转”原则,采取有限供给、适当限制,运用价格机制调节以促进周转为目的来减少私家车出行,从而推动城市动态交通的畅通。
4)财税政策是有效的经济手段,应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汽车结构,解决能源、环保问题。首先,改革中央、地方税收收入权限,建立财权与经济社会事权匹配的税制。消费税、购置税调整为地方税(改变生产型导向的税收),税收作为地方城市交通等资金来源。其次,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发挥消费导向作用。建议将乘用车消费税纳税环节由生产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成品油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也建议由生产环节往后移动,例如移至批发环节。再次,应建立节能导向的汽车税制。研究将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由计价10%调整为根据燃料消耗量差别化征收。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一直实施到2020年。(www.xing528.com)
5)汽车行业自身必须在节能、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积极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汽车企业应以节能、环保、交通安全等为基础,实施相应的研发和产业化计划,积极遵守国家节能、环保、安全等法规,尽快研发推出低排放或环保汽车,以及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和培养绿色消费观。此外,还应在税收贡献、就业贡献、社会公益、商业道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刚刚进入汽车社会,还有许多没有小轿车的家庭,他们也许都有一个轿车梦!尽管我国迈入汽车社会面临着环保、交通等诸多压力,但是坐在轿车里的我们,却不能采取禁止别人买车、扼杀别人梦想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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