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调控力度,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
发挥好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延伸管理服务网络,统筹“输出”“回引”工作,确保劳务市场秩序规范有序。通过本镇各村(社区)签订劳务经纪人,负责搜集筛选推荐劳务信息,解答劳务人员问题咨询,推荐报送劳务人员信息,协助组织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做好后续管理跟踪服务等,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纪活动,维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介组织、经纪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市场化程度,做大做强农村劳务经济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脱贫攻坚。
(二)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为输出务工人员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
鉴于劳动力素质不高,就业信息接收不畅、就业择业渠道缺乏,以及就业中遭遇权益损害等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覆盖面广、信息反馈灵、管理科学化的劳动力市场,为输出务工人员提供容量大、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疏通劳动力转移渠道。根据农民实际做好出乡(镇)、跨县、跨州、跨省劳务协作,做好外输劳务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本州、本省和长三角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人社部门建立长期信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摸清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对用工信息适时更新,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进行适时发布,满足农民就业选择需要。通过加强“就业岗位对接”,强化就业服务,各乡(镇)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为每位前来求职的农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相关规划与法律部门,应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规划与管理,严厉打击制造虚假劳务信息和欺诈行为的人员。成立法律救助援助机构或开通法律帮扶服务热线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强化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www.xing528.com)
因常年在外务工人员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宣传和组织动员力度,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他们受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对返乡务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指导,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和技能培训需求调查摸底活动工作,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账,掌握农民就业需求和技能培训愿望,为供需对接和技能培训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微信、QQ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企业、合作社、创业基地用工需求信息,引导广大农民自主选择工种。建立农民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需求登记台账,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无缝衔接。
(四)转变贫困劳动力思想观念,激发农民脱贫的内生动力
扶贫先扶志,关键是要从思想上扶贫,要彻底将过去“等靠要”的观念向“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转变,解决其自身要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更清楚地了解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效应,树立“打工光荣、劳动致富”的观念,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传统的土地、传统的劳动方式、传统的生活习惯、传统的思想观念中走出来,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可以举办就业创业事迹分享会与举办创业就业现场观摩会,帮助民众转变就业观念,如针对照顾老小无法外出的少数民族妇女,统一组织巾帼创业先锋到贫困村和留守妇女较多的村子里分享自己的创业历程,分享自己在种养殖、刺绣等产业发展给自己家庭、家族、周边妇女带来创收脱贫致富的经验,以成功创业女性的致富事例激发女性创业热情,不断激发自我发展、自我脱贫、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走出一条居家灵活就业的脱贫致富之路。又如组织贫困村农民代表到工业示范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现场观摩,使广大贫困妇女同胞现场感受创新创业、科学创业就业、居家灵活就业可以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怎样的变化,更大程度帮助他们转变思想、开阔眼界,最终坚定勤劳致富、脱贫致富的信念。此外,对于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可以通过提供本村公共服务岗位吸纳就业,如提供乡村保洁员、护河(湖)员、护山员、护路员、护边员、环境监测员、治安巡逻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鼓励农民返乡创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创业交流和管理的场所,加大农民工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实现就近就地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或就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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