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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系统中的不同流派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创新系统首先是在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基础之上的得来的,也就是说其存在具有事后性特征。国家创新体系被弗里曼认为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保证知识和技术的流转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也是评价其绩效的重要指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研究认为建立中介机构克服R&D投入不足、纠正系统失效和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政策意义。

国家创新系统中的不同流派

国家创新系统首先是在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基础之上的得来的,也就是说其存在具有事后性特征。在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创新系统时,应当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国家创新系统,依照自身实际,根据自己国家现有的系统形成条件和要素进行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弗里曼提出国家创新系统以后,不少经济学家纷纷参与研究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查德·纳尔逊,佩特尔,波特等人的研究观点。

(1)弗里曼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1987年,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弗·弗里曼就经历过二战后的日本创新系统进行了研究,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这一概念。国家创新体系被弗里曼认为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而且他认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在离不开自由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同样需要政府为市场提供相关的公共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各个领域加快创新步伐,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政府政策、教育培训、产业结构、企业的研究与发展构成了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四个要素。弗里曼强调在科技大爆炸的时代,必须使组织、技术与社会实际情况充分融合,按照三者的需求调整社会经济模式,帮助国家实现创新。

(2)纳尔逊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1993年,理查德·纳尔逊出版了《国家创新体系》一书。这是在对弗里曼的理论研究基础上对国家创新体系进行的更为系统的研究。在书中,通过对二战后迅速崛起国家的国家创新系统进行分析,纳尔逊发现,政策制度是否规范,科研资金是否充足对国家创新系统的运行至关重要。同时创新能力是系统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间的各种合作与竞争构成了系统的动力来源。而产业结合的差异,也就是不同国家为创新设置的部门间差异以及各机构部门对创新的扶持力度、扶持方向差异,直接导致不同国家的国家创新系统不尽相同。

(3)佩特尔和帕维蒂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www.xing528.com)

1994年,佩特尔和帕维蒂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对确定科研投入的模式和力度具有指导性意义。政府政策,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激励,教育培训,产业结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五个要素。政府、企业、学校金融支持部门是系统的行为主体。强调激励对国家创新系统的作用,这里的激励是指对教育的持续投入,新知识的创造和传播,在职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知识含量和持续创新能力,激励创新后可获得的短期垄断利润。

(4)波特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1993年,波特指出以创新为主的企业是国家的竞争优势,同时它又反作用于各种企业,因此国家创新系统是企业发挥创新效能的保障。波特认为企业的战略与竞争状况、需求条件、相关的支持产业、要素条件,是影响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同时这四个因素之间也相互作用。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政策、市场管制和反托拉斯法等政策影响公司的战略与竞争结构;通过补贴、教育政策等影响生产要素条件;通过新产品或国有基础设施部门影响需求条件。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在实施相关政策时需要注意制度创新的应用与扩散以及创新的研发和利用。

(5)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7年发表了《国家创新系统》的专题报告。报告中指出:国家创新系统的主体是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中介服务机构。并由此将国家创新系统界定为:公共和私有部门中的组织结构网络,这些部门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着国家的创新业绩。其活动主要是启发、引进、改造与扩散新技术,创新是这个体系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动力[67],而提升创新效能的前提是各主体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保证知识和技术的流转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也是评价其绩效的重要指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研究认为建立中介机构克服R&D投入不足、纠正系统失效和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政策意义。其中,中介机构是联系各要素的桥梁,政府政策是引导和协调产业发展方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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