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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嵊泗列岛的临时营业税征收历程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35年1月,崇明县营业税征收处,一个隶属于江苏省财政厅的财政机构,开始收取嵊泗列岛的渔商0.5%的临时营业税。正因为如此,江苏官员命令嵊泗列岛的渔行要从所有商业交易中扣留货物价值的0.5%作为临时营业税。渔业公所组织宣称征税违反了中央政府免征渔业税和鱼税的政策。所有旅嵊渔商都被命令拒绝收取临时营业税。崇明营业税征收办事处为临时营业税向渔行施压,尽管如此,由渔业组织支持的渔商依然拒绝缴纳营业税。

江苏嵊泗列岛的临时营业税征收历程

截至20世纪30年代早期,近海渔场对浙江渔民开放,这使得位于江苏省境内、舟山群岛最北端的嵊泗列岛成为一个迅速发展的渔业中心。从嵊泗列岛渔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中获得的潜在收入没有逃过江苏官员的眼睛。1935年1月,崇明县营业税征收处,一个隶属于江苏省财政厅的财政机构,开始收取嵊泗列岛的渔商0.5%的临时营业税。[1]江苏方面估计这一征税能够带来每年几千元的收入。[2]

虽然早在四年前,南京国民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生产者,为了抵御日本拖网渔船的竞争,免除了所有的渔业税和鱼税,但江苏省财政部门仍然试图证明对渔业经营者收税是合法的,因为该办法是按照渔业经营者的贸易行为加以课税的。以鱼类资源为例,按贸易行为课税不同于对货物课税。正因为如此,江苏官员命令嵊泗列岛的渔行要从所有商业交易中扣留货物价值的0.5%作为临时营业税。[3]委派渔商包揽税收的办法与江苏允许地方当局代为收取田赋和农业税相类似。[4]省政府指出向远距离的嵊泗列岛收税有一定的困难,省政府决定从营业税中预留30%的收益作为给渔行收税人员的补偿金。[5]

不久,江苏的临时营业税激起了浙江渔业利益集团的强烈不满。渔业公所和其他组织发了电报给国民政府和浙江省政府的要人,请求他们说服江苏方面停止向嵊泗列岛的渔行收取临时营业税。渔业公所组织宣称征税违反了中央政府免征渔业税和鱼税的政策。[6]在江苏方面拒绝免除临时营业税的请求后,沈家门的渔业组织于1935年5月4日集会,策划了一个应对方案。大批宁波地区的渔业公所领导人和沈家门旅嵊公所、鄞县渔会、鄞东外海渔业合作社、沈家门定沈对渔业公会和沈家门定沈鱼栈公会参加了会议。(www.xing528.com)

这些机构组织宣称因为捕鱼本质上不同于其他商业活动,江苏方面不能在这一行课税。所有旅嵊渔商都被命令拒绝收取临时营业税。嵊山旅嵊公所和沈家门定沈对渔业公会捐了一百元的金额以补偿废除营业税的活动,而每条大对船的主人将因为同样的理由支付五角钱。[7]渔业组织推举沈家门定沈对渔业公所负责人楼谷人和何之贞7月前往崇明县,表达要求废除营业税的诉求。但是,在听取他们的诉求后,崇明县官员以煽动税收对抗为由逮捕了何之贞。[8]关押25天释放后,何之贞迅速向崇明县营业税征收处的人员提出诉讼,指责他们渎职、欺诈,非法收取渔业税。[9]而拒绝缴纳营业税的渔商也因为抗税遭到崇明当局逮捕,可是他们最终被释放。[10]为消除税收争端,财政部发布命令,声明向渔民收取营业税违反了中央政府的命令,而向渔商征税并没有违反命令。由于没有权威性的中央政府的干预,争议一直没有减少。崇明营业税征收办事处为临时营业税向渔行施压,尽管如此,由渔业组织支持的渔商依然拒绝缴纳营业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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