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早期,舟山地区新的捕鱼技术出现,它对于非官方的规章制度而言是无法预料的挑战。民国时期,最早使用笼捕乌贼的活动源自广东省和福建省,向北延伸至浙江省南部的温州和台州地区。这种捕鱼技术利用了乌贼在水生植物掩蔽下到珊瑚上产卵的习性,而竹制工具极易被乌贼误作水生植物而贸然闯入,结果乌贼被困笼中。
以笼捕乌贼与传统的网捕乌贼的方式相比,有两大优点:一是乌贼笼捕对本金的要求相对低廉,却能带来丰厚的回报。平均而言,渔民使用渔网在一个汛期内可以获得价值80元的乌贼产量,而使用乌贼笼可捕获价值125元的乌贼。[14]二是笼捕乌贼与网捕乌贼相比,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进行作业更为顺利,这可以使在大风和洋流天气中失去渔获的危险性降到最低。对于温州和台州常年务农和春天、初夏在家乡海域采捕乌贼的家庭而言,这些优势使得乌贼笼捕成为有利可图的副业。
使用乌贼笼的渔民数量从1930年开始增多,同一时间舟山群岛一带的温州渔民因为利用这一工具收获了大量的渔获。[15]到1931年,乌贼笼捕甚至掀起了一个更大的浪潮,随着浙江南部的洪水泛滥,许多农民的日常生计被剥夺,于是沿海家庭转而将捕捞乌贼当作一种可以替代的副业。[16]在越来越多使用乌贼笼捕的渔民涌入温州和台州的渔场后,许多人在汛期一开始便租借蒸汽船向北航行,前往江苏南部沿海的嵊泗列岛捕鱼。[17]来自台州和温州旅居的笼捕鱼民在岛上作为暂住人口建造起竹草棚,汛期一结束即刻返乡。[18]
图像11 乌贼笼。资料来源:李士豪和屈若骞,《中国渔业史》
尽管采用乌贼笼在经济上具有优势,然而,这种工具的使用对乌贼群却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因为被捕获之时也是乌贼产卵之时,导致乌贼卵被粘在乌贼笼的两侧。许多渔民将乌贼笼拉出水面后,仅仅野蛮地剥去乌贼卵。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乌贼卵,而且也阻止了乌贼卵孵化成鱼的机会。因为大量使用乌贼笼这种捕鱼工具,造成乌贼卵根本没有机会成熟,渔民因此面临着乌贼数量减少的威胁。[19]然而,长期保护乌贼鱼群对于温州和台州移民而言已非题中之意,因为对于这些移民而言,春荒时节从乌贼笼捕中所获利润是一项广受欢迎的额外收入。(www.xing528.com)
当然,网捕乌贼对舟山的海洋生态系统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如前所述,因为利用张网捕获了大量幼鱼,导致鱼群数量的衰竭。关于大规模捕捉小黄鱼以肥料的形式卖出,20世纪30年代早期的一位渔业专家就曾警告:如果这类状况持续下去,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大黄鱼可能“绝迹于海洋”。[20]所以,没有证据表明:对网捕鱼民制定的法规做出了限制渔获量的规定。[21]根据1935年嵊泗列岛张网捕鱼的一项调查:
是项营业本重利轻,经营已属不易,且因历年相传之恶习,渔夫多自行打椿,渔户不得过关,是以各渔户多亏折,渐趋衰落。[22-1]
由于没有规则限制捕鱼活动,导致经济活动的回报在不断下降。20世纪30年代中期,嵊泗列岛上张网渔船的数量与19世纪90年代相比,下降了百分之八九十。[22-2]随着生产率下降、损耗率上升,许多渔民离开这些岛屿的周边海域,前往更为有利可图的渔场使用张网捕鱼。[23]从这一角度出发,乌贼笼捕为不间断的环境变化带来了一个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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