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场的地理范围不取决于政治意义上国与国之间既有的相互遵守的边界,这是因为许多鱼群具有远距离洄游的属性,它们往往径直穿过多国疆界。正因为如此,如果渔场上出现国际性争端乃是司空见惯的。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中国近海海域和中国东海更广阔的海洋环境出现生态变化,其趋同性导致了中日两国在舟山黄鱼渔场发生捕捞争端。日本大型的拖网渔船并不理会中国民间渔业团体所拥有的捕鱼领地专有权。特别是,拥有现代捕鱼技术的日本船只可以在捕鱼方面轻而易举地超过没有机械设备的中国对手,这样一来,中国方面的渔获量锐减。日本的“侵渔”行为致使中国民间渔业团体的内部协议在调节舟山渔场的使用方面无法产生作用,而这些协议原本依赖于以地域为基础的渔业组织。
为了应对来自日本捕鱼船的压力,舟山一带的渔业经营者请求中国政府支持他们的呼吁,占据渔场,将日本船只逐出该地海域。中日两国渔业争端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晚期到30年代早期中日关系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在中国,自信的民族主义遭到了日本帝国的挑衅,而国际法普遍原则又具有相对的局限性,日本则利用外交和军事的双重力量对中国施压以帮助本国的渔业,这就使得中国很难阻止日本大型捕鱼船入侵舟山海域。已经形成的鱼群日渐减少的趋势若发展起来,则会导致渔业资源走向枯竭。此外,跨国生态纠纷使得控制海洋资源的国内斗争变得更加明显。为了从舟山捕鱼业中获得更多份额的税收,中国的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利用中日渔业的纠纷进行操控。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早期,中国的一批政府机构宣称拥有管理和多倍收取舟山渔场税收的权力,于是,防止暴力竞争渔业资源的问题解决起来就愈加困难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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