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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公所:渔民信仰与组织的典范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有权力、威望、影响力的寺庙组织精英也担当起渔业公所的领导者。渔业公所的首次记录存在于1724年的舟山地区,当时来自定海和镇海的张网渔民在宁波成立了南浦公所。这些庙宇的数量扩张,成为渔业公所组织的总部。由象山渔民组成的太和公所有一块慈善墓地,逝者运回故乡被埋葬之后,亡魂安息于此。公所人员在鱼汛末期的谢洋节期间聚集,为死去的同胞献祭。1887年,定居在岱山岛的渔民建立了一个新渔商公所。

渔业公所:渔民信仰与组织的典范

具有权力、威望、影响力的寺庙组织精英也担当起渔业公所的领导者。渔业公所是由每个同乡会中的渔民和商人组成的。就像在中国的其他地区一样,在舟山,公所这个词(字面意思是公用办公场所)与会馆这个词可交替使用,指的是同乡和同业组织。[26]如同清朝时期的其他地区由商人和技工组成的同乡会组织一样,渔业公所则是由特定地区的旅居人士组成。渔业公所的首次记录存在于1724年的舟山地区,当时来自定海和镇海的张网渔民在宁波成立了南浦公所。[27]渔业公所形成的时序与舟山渔场渔民的大量移入几乎同步,它们也为资源的竞争而担负起责任。19世纪50年代之前,渔业公所只有一部分的迁移渔民和商人,但是到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他们的数量已极大地增加。[28]

地方寺庙和地区性的渔业公所存在着大量的重叠现象。各同乡会的渔民在某些寺庙聚集、朝拜。这些庙宇的数量扩张,成为渔业公所组织的总部。[29]重叠的地方庙宇和渔业公所并不仅仅是用来互动的空间,它们也被同乡会用于划分地盘。从这个方面来看,清朝时期的整个中国,渔业公所很像是同乡会群体;渔业公所中的所有成员都为特定的地区团体承担责任,向他们自己的保护神和其他神仙致敬,实施祭拜仪式。考虑到这些相似性,渔业公所中具有柱首以上头衔者也都是那些组织和管理寺庙仪式、安排节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地方名人[30]

就像与他们有联系的寺庙一样,渔业公所组织也为同乡会的移民提供重要的仪式安排服务。由象山渔民组成的太和公所有一块慈善墓地,逝者运回故乡被埋葬之后,亡魂安息于此。公所人员在鱼汛末期的谢洋节期间聚集,为死去的同胞献祭。对于每一个消失在海上的人,渔民在涨潮时都要完成一个仪式,请求海龙王让灵魂回归海岸,然后放入死者的纸扎人偶,再将纸人埋葬入土作为替身。[31]

如果不举行丧葬仪式,溺死的渔民其灵魂就会以水鬼的形式徘徊在海上。根据民间说法,这些灵魂威胁了其他渔民的安全。“在潮湿的处所为水神所奴役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可以通过寻找渔民替身来为自己赎身。因此他们伺机埋伏,将渔民拉入水中,迫使他们为自己赎身。”[32]一块发现于岱山羊府宫前的石碑记载,1887年,安莱公所的渔户为死去的船员家庭付钱操办仪式以招魂和安葬。根据东门渔港的另一处碑文记载,如果渔户不为招魂提供资金,“地棍”就会抓住机会力劝死去的渔民寡妇“捏情装疯”,从而给她们一个机会打官司。[33]调和同乡会之间和边际性反社会性因素(正常人类和非正常人类),为死者招魂加强了集体福祉和社会凝聚力,抵挡了外部势力的威胁。像韩书瑞(Susan Naquin)指出的那样,公共宗教仪式塑造一种共同的归属感,它增强了可供分享的同乡情感[34](www.xing528.com)

在舟山群岛经营渔产加工的商人形成了两个不同帮派。根据同乡的定义,“客帮”由镇海县的商人组成,这些商人在岱山鱼汛时租赁土地,处理渔获。这个帮派的大多数商人夏天到来,冬天返家。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人常年居住在岱山岛。“土帮”则由长期居住在岛上的商人组成。18世纪时,镇海旅居的商人在岛上开办了第一家渔业加工企业,这个帮派以“老渔商”的头衔闻名。长期定居的“土帮”则以“新渔商”为人所知。[35]1796年,镇海县北乡村的渔户建立了渔商公所。原本,公所成员由采捕和加工渔获的渔户组成。随着清末清晰的劳动分工成形,公所完全由专门加工渔获的商人组成。地区性经营加工企业的数量在这之后也开始大大增加。1887年,定居在岱山岛的渔民建立了一个新渔商公所。当新公所形成之后,镇海渔商公所就被称作“老渔商公所”。[36]

每个地区帮派的商人和绅董占据了渔业公所领导者的位置。[37]公所组织拥有一些总柱,确切的数量根据公所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渔帮的每一个下属单位选出一到两个柱首,柱首担当代表,联系家乡的精英(负责)处理公所事务[38]1810年代期间,根据岱山镇志(的记载),在东沙礁设立一处公所。他们签派柱首,延请董事[39]1915年,永安公所的章程由鄞县大对船的船主制定,规章规定渔民选出柱首充当机构的管理者。然后,柱首集会,选出一个董事,任命一个司事经理。[40]精英领导给予渔业公所需要的资金,以担保他们的活动以及与政府官员联络。[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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