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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室:历史上最重要的财政机构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王领的唯一管理机构,从1322年起,宫室永久负责管理的王领大约有50 块。宫室再次成为最高财政机构,宫室的司库成为国家最重要的财政官员。此外,宫室的总调查员还要审理许多农民土地的决算账单。亨利七世亲自管理宫室,发布详细的命令,并且亲自查看宫室司库的账单。在亨利七世统治末期,宫室司库每年贡献10 000 英镑收入;它在此时已经取代了财务署的地位,成为国库。

宫室:历史上最重要的财政机构

宫室(Chamber)起初是英国王室内部一个负责王室日常开销和王领管理的部门,并不是国家财政的收支机关。到了12世纪,宫室开始成为重要的中央财政机构。作为王领的唯一管理机构,从1322年起,宫室永久负责管理的王领大约有50 块。其中最大的一块王领是位于霍德尼(Holdness)的贝尔斯维克(Burstwick),每年的收入是1000 马克;而最小的只是一个庄园。这些王领都由宫室直接管理。[17]从1461年到1536年,宫室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管理王领收入。

财政机构的任何一次职能变化以及建立新财政机构都是财政税收实践要求的结果。都铎王朝建立之初,都铎君主在封建贵族数量减少、力量削弱的情况下,趁机扩大了王领面积,故而掌握的财政收入增多;由亨利七世直接派往各地对王领进行管理的大臣组成了一个新的财产官僚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中世纪宫室复兴的结果,都铎君主逐渐将宫室的财政管理权限扩大至对国家财政的控制。由于国家财政税收项目繁多,宫室成立了多个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这样,君主通过宫室控制了国家财政体系。不过,16世纪40年代,为了处理教产,亨利八世专门设立增收法庭,其重要性超过了宫室。在亨利八世的最后十几年时间里,增收法庭直接或间接监管着绝大部分财政收入,并且控制着所有财政开支。如同早先宫室取代财政署一样,增收法庭渐渐取代宫室,并成为重要的国库。[18]

由于都铎王朝是在约克王朝的政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都铎王朝建立之初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前代财政制度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在前代的模式下运行的。例如,亨利七世继续任用许多在约克王朝时期任职的中央和地方财税官员。1488年5月17日,都铎议会的法案做出了一项任命,确定了亨利七世的王领的接受人(Receiver)和记员(Auditor)。这些人是:司库约翰·迪纳姆,副司库罗伯特·利顿,首席男爵威廉姆·郝迪,埃克塞特男爵,掌玺大臣理查·福克斯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大臣、亨利七世母亲的前总接受人雷金纳德·布雷,办事员汤姆斯·萨维奇。所以,约克王朝统治近25年形成的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19]

宫室的主要职责是对王领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宫室体系在财政税收实践中被证明是成功的以后,宫室管理的非地产财政收入开始增加。由于财政署难以应对增多的财政税收项目和财政收入,在君主的支持下,宫室的管理职权由王领扩展到了其他非王室财产,并事实上取代了长期以来财政署在国家财政税收系统中的核心地位。

宫室兴起的同时,锦衣库和掌玺大臣的财政控制力却在削弱。宫室扩展成为一个皇室金库(Royal Treasury)。罚没的地产、向外国银行家的贷款以及一些特别财政收入都纳入宫室管理之中。然而,包括宫室和掌玺大臣在内的各种革新都未能取得实质上的成功,最终宫室管理被证明和旧的财政署一样,变成了一个腐败和低效率的机构。[20]

都铎王朝建立之初,经过财政署的收支渠道征收财政收入的程序烦琐,不能够满足君主的财政需要。于是,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两代国王整合了中世纪以来的财政机构,将财政署的一部分财政收支职能划归到经过革新后的宫室,并且将具有专业理财能力的人充实到财政官员队伍中,建立了一个由都铎君主直接控制的便捷财政收支渠道。

宫室地位的上升肇始于15世纪末。在15世纪90年代,准确地说是在1497年,宫室开始成为王领以及其他大部分王室收入的国库。宫室再次成为最高财政机构,宫室的司库成为国家最重要的财政官员。约翰·赫仑从1492年到1521年一直是宫室的司库,经常参加御前会议讨论财政事务;1506年他被称作“我们国家的总接受人”。15世纪90年代中期,宫室的收纳被看作总调查员。从1502年到1506年,宫室决算账单的摘要册子显示,每年大约有40 名调查员出现在国王和委员会的面前。他们中的一些人在一年里数次参加国王的会议。此外,宫室的总调查员还要审理许多农民土地的决算账单。尽管如此,都铎王朝早期宫室的管理机制仍旧像约克王朝时期一样不够正式。亨利七世亲自管理宫室,发布详细的命令,并且亲自查看宫室司库的账单。直到1503年4月,他还逐页查看。此后,他开始只看一页。[21]

1487年到1505年,宫室的收入从每年10 491 英镑增长到了每年131 141英镑,涨幅高达近13 倍。

表4-5 都铎王朝的宫室总收入(1487—1504)

数据来源:Lansdowne,Mss.,156,f.124,the Under-Treasurer's Declaration of the State of the Treasury,15 05-1506.转引自Frederick C.Dietz,English Government Finance 1485-1558,Frank Cass and Co.Ltd,1964.

亨利七世统治末期,除了宫室和财政署以外,还有另外两个独立的财政征收和支出部门,即贝里克郡的收款人(Chamberlain)和加莱的司库。贝里克郡的收款人在把余额上缴给宫室之前,每年在本地要塞上的支出是2000 英镑(这些钱主要来自于北方的地产收入以及贝里克郡、纽卡斯尔和赫尔的关税)。又如,加莱的司库每年的开支是7000 英镑(这些钱来源于地方财政和以议会名义大宗商品联合会“Society of the Staple”的直接付款)。每年所有财政结余都要上缴给宫室。亨利七世统治的最后5年里,为上面这两个独立的小财政部门的补助包括教俗补助金,收入近113 000英镑。[22]

宫室体系的基础是:财务署将王领收入移交给宫室,来自地方的收入直接上缴给司库。宫室得到的收入包括:王领收入、由监护权产生的收入、其他的封建特权所得、文件筐的收益、从法庭中得到的罚款和收入、法国的养老金,甚至是议会税收,不过这些收入在上缴过程中受到财务署的监督。在亨利七世统治末期,宫室司库每年贡献10 000 英镑收入;它在此时已经取代了财务署的地位,成为国库。[23]

从亨利七世统治末期开始,新增加的财政收入全部归宫室管理。财政署、加莱的司库以及贝里克郡的收款人未花费的结余和新增的收入,再加上法国的养老金和稍后的补助金,全部交给宫室司库。宫室的开支只比收入稍微少一些。1505年底,宫室结余22 729 英镑。它的开支并不包括交给亨利七世的部分。宫室司库的大部分开支用于购买珠宝、金银餐具和放款。[24]

对宫室的监管存在着一定的漏洞。由于宫室直属于国王管理,是国王的私人财政管理机构,虽然宫室司库接受了财务署的收入,但是不受财务署的监管,那么必定有别的监督部门对宫室司库进行监管。[25]

宫室同都铎王朝君主的密切关系还体现在宫室司库同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之间频繁的交往。到了亨利七世统治末期,宫室的司库(见表4—6)已经没有必要为国王的账目编制任何正式的宣言了,就像“财政署上部”所做的那样,因为亨利七世每天都要亲自审阅递上来的收入账目和办公支出。司库的每一页账单都盖有亨利七世的印章。[26]约翰·赫仑在担任宫室司库期间,已经成为国王财政及其使用者的重要接受人。他实际掌管着记载所有账目收入和开支的记事簿。这些记事簿按照名目每年递送。最后的册子是在亨利七世去世之后,赫仑被亨利八世任命前交出的。[27]不过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宫室司库这个职位实际上有名无实,这个职务被亨利八世慷慨地赠予了贵族的主要成员。[28]

表4-6 都铎王朝早期宫室的司库(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Ken Powell and Chris Cook,England Historic Facts 1485-1603,Macmillan,1977.p.13.

传统观点认为亨利七世的财政政策是延续约克王朝的做法,但是近些年的研究表明,亨利七世还是有自己的创新之处的。通过和前代的比较可以看出,亨利七世时期宫室在国家财政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29]国王的公共资源与个人收入的一般差别在亨利七世统治时期渐渐消失。相应地,财政署和宫室的功能逐渐融合。发生这一改变的部分原因在于亨利七世缺乏英国中世纪政府的经验。尽管如此,亨利七世最终还是将个人收入同封建权力、国王古老的领地、来自司法的收入和国家税收结合在一起,为国家提供了一个混合的王室财政。一旦处于国王宫室的控制下,所有这些资源全部受亨利七世的支配,增强了君主权威和君主的财产安全。[30]

国王内府的另外两个部门也与宫室一样承担了一些财政工作。最重要的是锦衣库和私人宫室(Privy Chamber)。在大多数情况下,锦衣库与宫室履行着相似的职能。在1540年以前,英国国王的办事机构主要包括三类:宫室、私人宫室以及内府(Household Proper)。在宫室,国王履行公共职能,以国家首脑的身份接见外国来使。私人宫室负责国王的私人生活。例如,在亨利八世身边围拢着数十名私密的贴身仆从,包括理发师和医生。而内府为国王提供食物、饮料和燃料等生活必需品。[31]

作为王室部门,锦衣库和宫室自然成了国王要委以重任的机构。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宫室和锦衣库成了君主个人统治的工具。锦衣库和宫室的地位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无论二者如何更替,国王还是抓紧了对财政的控制。[32]

在12、13世纪,锦衣库和宫室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同旧的财政署相抗衡,成为国家的财政部门。早在亨利二世时期,国王的宫室事实上就扮演着国家“第二国库”的角色。一个世纪之后,国王的锦衣库成为“第二国库”。[33]

私人宫室作为王室内府的一个小附属机构,可以追溯到亨利七世执政时期。它作为宫室的一个特殊分支,当时还被称作“秘密宫室”。到了亨利八世早期(1509—1517),私人宫室为国王提供最亲近的贴身侍从。这些人在1513年成为私人宫室的成员。私人宫室成为单独的部门是在1519年以后。

1539年发生的进一步改革使私人宫室最终发展起来。它从宫室的国库中分离出来,转移到了金库(Cofferer),负责支付私人宫室人员的工资。与此同时(1536—1540),长袍锦衣库(Wardrobe of Robes)和床锦衣库(Wardrobe of Beds)从宫室中分离出来,成为私人宫室的附属部门。

这样,私人宫室在16世纪40年代开始成为内府的一个正式机构。自从宫室国库的功能从王室剥离出去以后,长袍侍从(Groom of Stole)接管了对国王私人开支的管理。国王几乎1/3 的私人开支是政府开支。1547年,首席绅士(Chief Gentleman)成为国王最主要的大臣之一。所以从私人宫室的功能和开支来看,都铎王朝早期国王与国家在财政机构和开支中是合一的,没有明显的区别。

为了满足增长的需要,私人宫室的成员增加,其职能也更加细化:1545年时,有18 名乡绅,此外还有4 位绅士传达员(Gentleman Ushers)、4 个马夫、2 个理发师(Barber)。此外,首席绅士自己雇佣了仆人以减少自己的日常劳动,并有一个专门的职员担任他的秘书[34]

奥斯本担任首席绅士期间(1552年1月到1553年5月),私人宫室是国家财政的管理部门。奥斯本把收入部门司库交给他的钱转交给宫室,一般是3000 英镑或7000 英镑不等,宫室再根据御前会议的批准把这些钱用于支付小额费用(如军事开销等)。这表明了私人宫室的财政管理模式,即御前会议提出财政政策并决定开支用途。[35]

表4-7 都铎王朝早期王室内府的司库名单

数据来源:Ken Powell and Chris Cook,England Historic Facts 1485-1603,Macmillan,1977.p.12.

从上述内府部门与国王财政的关系可以看出,英国君主对财政的直接控制是一个长期的努力过程。特别是从中世纪晚期开始,英国国王逐步建立起王室部门对国家财政的控制。准确地说,这一努力是从兰开斯特王朝开始的。

15世纪的长期战乱带来的国内不稳定局势冲击了英国的封建制度,同时为君主提高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提供了契机。在中世纪时期,和平环境下的封建秩序处于平稳状态,王权受到贵族的制衡。可是在15世纪国内局势动荡的情况下,混乱的政治局面为国王集中国家财政权力提供了机会。从爱德华四世、理查三世再到亨利七世,国王运用各种手段把一些财政税收职能转移到特殊的内府部门,财政署、掌玺大臣等机构的许多财政税收职能纳入国王直接控制之下。这样,经过整合了的直接受国王控制的财政机构成为16世纪英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都铎王朝早期并没有一个固定充当核心财政机构的王室部门。因为总体来说,该时期所有政府机构都处在发展和变革之中。起初财政署是国家财政的核心机构,在国王试图加强对王领及其收入的管理之后,宫室吸纳了来自财政署以及其他涉及财政管理的一些职权。这样,宫室的复兴为国王的财政集权提供了制度的保证。锦衣库、内府、私人内府等王室部门从中世纪时期开始就同国家财政有着密切的关系,到了都铎王朝早期,这些机构开始朝更加专业化和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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