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其特殊的地位与特别的作用,使其具有不同于其他投资类项目的特性,主要体现在其公共性和外部性上。
(一)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共性
所谓公共性,主要是指项目建成以后所面向的使用者的范围,如果是面向全社会,无论其是否是投资方,也不论其是否是建设方,只要有相应的使用意愿,都可以从该项目中获得使用效益,这样的投资项目就具有公共性。很显然,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港口、码头和公路,建成以后是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全社会的运输方式都可以使用相应的基础设施,所以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公共性。
(二)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的外部性
外部性也称外部效应,是指当生产和消费无意中给其他人带来附加的成本或效益时,外部性就发生了,即成本或收益施加于其他人,但施加者并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或因此得到报酬。更确切地说,外部性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应,但是这种效应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www.xing528.com)
在讨论外部性时,社会效益和外部效益经常被混淆。社会效益通常是由经济学家用来描述某些活动产生的高于生产成本的那部分效益,或称福利。这种福利可以由消费者受益,也可以以利润的形式让生产者受益。有些社会效益是存在于市场体系内部的,即是内部性的。而另一些则存在于市场体系之外,即是外部性的。而外部性不仅指外部效益,外部成本也可能随之产生。
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直接原因是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背离。任何经济活动都不仅会给活动者本人带来影响,也会给社会带来影响。经济活动使活动者本人必须承担的损失称为私人成本,经济活动使社会必须承担的损失称为社会成本。当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出现背离时,活动者本人就承担了别人应当承担的损失或让别人承担了自己应当承担的损失。
外部性产生的深层原因是某些稀缺资源没有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即这些稀缺资源的产权归属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同时这些稀缺资源的使用价值也难以确定。由于这些稀缺资源没有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导致稀缺资源的利用者完全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和攫取能力来使用这些稀缺资源,而不考虑由此给稀缺资源所造成的真实损耗,这样就形成了对稀缺资源的利用成本(即私人成本)与稀缺资源利用过程中的真实损耗(即社会成本)的背离。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就是稀缺资源,由于没有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使得交通运输活动中过度消耗这种稀缺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
交通运输的外部性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是运输系统与资源、环境系统的作用而产生的外部性;第二层次是运输系统内各部分或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外部性;第三层次是运输部门与政府以及用户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外部性。按照来源的不同,交通运输的外部性又可以分为:与实际的运输活动相关的外部影响,包括空气污染、气候变化、水和土壤污染、噪声、振动、交通事故和交通拥挤等;与车辆相关的外部性,包括由车辆生产和处置导致的污染、车辆停放的土地占用以及停车区的拥挤等;与运输基础设施密切相关的外部性,包括视觉干扰、对社区的隔离障碍效应以及对生态系统的分离效应等。其中第一类外部性按照其影响的范围可以分为:地方性(如噪声)、区域性(如空气污染)和全球性(如气候变化)的外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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