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财务评价报表的构成
财务评价报表是指在日常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的书面文件。
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全面系统地揭示企业或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经济预测和决策提供依据;②有利于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了解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即通过对各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了解和掌握各行业、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以便宏观调控经济的运行,优化资源的配置,保证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地发展;③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有关各方掌握企业或项目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而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投资收益、发展前景等,为其投资、贷款和贸易提供决策依据;④有利于满足财政、税务、工商和审计等部门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即通过财务报表可以检查、监督各企业是否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有无偷税漏税的行为。
项目的财务报表主要有: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等。
各种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如图5-2所示。
图5-2 各种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
(二)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现金收支(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用以计算各项动态和静态评价指标,从而进行项目财务盈利能力的分析。按投资计算基础的不同,现金流量表分为以下三种。
1.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不区分投资资金来源,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基础,用以计算全部投资所得税前及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及投资回收期等评价指标,考察项目全部投资的盈利能力,为各个投资方案(不论其资金来源是什么以及利息为多少)进行比较建立共同基础,它是在设定项目全部投资均为自有资金条件下的项目现金流量系统的表格反映,见表5-2。
表5-2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适用于新设法人项目与既有法人项目的增量和“有项目”的现金流量分析。
2.调整所得税为以息税前利润为基数计算的所得税,区别于“利润与利润分配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和“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中的所得税。
(1)现金流入为营业收入、补贴收入、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和回收流动资金四项之和。其中,营业收入的各年数据取自营业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固定资产余值和流动资金均在计算期的最后一年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回收额为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中固定资产的期末净值合计,流动资金回收额为项目全部流动资金。
(2)现金流出项由建设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维持运营投资5个分项组成。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数额取自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总投资项下的有关分项。经营成本取自总成本费用估算表,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数据来源于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维持运营投资的数据则来源于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3)各年所得税前的净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入量减对应年份的现金流出量,各年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为本年及以前各年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之和。
(4)调整所得税为以息税前利润为基数计算的所得税,区别于“利润与利润分配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和“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中的所得税。
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得税税率
其中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补贴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
2.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以投资者的出资额作为计算基础,把借款本金偿还和借款利息支付、所得税作为现金流出(由于现金流入是全部投资所获得),用以计算资本金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等评价指标,以便考察项目资本金的盈利能力,见表5-3。
表5-3 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注:1.项目资本金包括用于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的资金。
2.对外商投资项目,现金流出中应增加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3.本表适用新设法人项目与既有法人项目“有项目”的现金流量分析。
(1)现金流入各项和数据来源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相同。
(2)现金流出项项目资本金数额取自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总投资项下的资本金分项。借款本金偿还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中本年还本额;另一部分为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偿还,一般发生在计算期的最后一年,但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借款利息的支付数额来自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现金流出中其他各项与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相同。
(3)项目计算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入量减对应年份的现金流出量。
3.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
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分别以投资各方的出资额作为计算基础,编制各方的财务现金流量表,用于计算投资各方的内部收益率。见表5-4。
表5-4 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可按不同投资方分别编制。
(1)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适用于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于合资企业、合作企业。
(2)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入是指出资方因该项目的实施将实际获得的各种收入;现金流出是指出资方
因该项目的实施将实际投入的各种支出。表中科目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实分利润是指投资者由项目获得的利润。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是指对有明确的合营期限或者合资期限的项目,在期满时对资产余值按股比或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租赁费收入是指出资方将自己的资产租赁给项目使用所获得的收入,此时应将资产价值作为现金流出,列为租赁资产支出科目。技术转让或使用收入是指出资方将专利或专有技术转让或者允许该项目使用所获得的收入。
(三)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反映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利润总额、所得税及税后利润的分配情况,用以计算总投资收益率和资本金利润率等指标,见表5-5。
表5-5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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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外商出资项目由第11项减去储备基金、职工奖励与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后,得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计提。
(1)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的各年度数据分别取自相应的辅助报表。
(2)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补贴收入。
(3)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为利润总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数额。在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中,主要是按减免所得税及用税前利润弥补上年度亏损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4)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5)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6)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
(7)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其累计额达到项目法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按照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等。
(8)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向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这部分可分配利润成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四)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是国际上通用的财务报表,用于反映建设期内各年的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净现金流量,考察资金平衡和余缺情况,是反映财务状况的重要财务报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的绝大部分数据可来自于其他报表,见表5-6。
表5-6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续)
注:1.对于新设法人项目,本表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为零。对于既有法人项目,可适当增加科目。
2.必要时,现金流出中可增加应付优先股股利科目。
3.对外商投资项目应将职工奖励与福利基金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
(五)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对应关系,以考察项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是否合理,同时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进行偿债能力分析,见表5-7。
1.资产
资产由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净值、无形及其他资产净值四项组成。其中:
(1)流动资产总额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其他之和。前三项数据来自流动资金估算表。
(2)在建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的年累计额。
(3)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及递延资产净值分别从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和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取得。
2.负债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总额、建设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负债总额中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数据可由流动资金估算表直接取得。建设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均指借款余额,可来自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累计盈余公积金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可直接取自利润与利润分配表;累计盈余公积金也可由利润与利润分配表中的盈余公积金项计算各年份的累计值,但应据有无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资本金为项目投资中累计自有资金(扣除资本溢价),当存在由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的情况时应进行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为累计资本溢价及赠款,转增资本金时应进行相应调整,使资产负债表满足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表5-7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注:1.对外商投资项目,第2.5.3项改为累计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2.对于既有法人项目,一般只针对法人编制,可按需要增加科目,此时表中的资本金是指企业全部实收资本,包括原有和新增的实收资本。必要时,也可针对“有项目”范围编制。此时表中的资本金仅指“有项目”范围的对应数值。
3.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累计盈余资金。
(六)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主要用于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借款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情况,用于计算借款偿还期或者偿债备付率和利息备付率等指标,见表5-8。按现行的财税制度,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未分配利润、折旧费、摊销费及其他资金。
表5-8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与财务分析辅助表“建设期利息估算表”可合二为一。
2.本表直接适用于新设法人项目,如有多种借款或债券,必要时应分别列出。
3.对于既有法人项目,在按有项目范围进行计算时,可根据需要增加项目范围内原有借款的还本付息计算;在计算企业层次的还本付息时,可根据需要增加项目范围外借款的还本付息计算;当简化直接进行项目层次新增借款还本付息计算时,可直接按新增数据进行计算。
4.本表可另加流动资金借款的还本付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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