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单位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很多,究竟采用何种计量单位,除主要取决于商品的种类和特点外,还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意愿。具体计量单位有:
重量(Weight):克、千克、盎司、公吨、长吨(英制)、短吨(美制)。
数量(Number):只、件、套、打、罗、令等。
长度(Length):米、英尺、码。
体积(Vovume):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
容积(Capacity):升、加仑、蒲式耳。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国际贸易中,计算重量的方法很多。用件数计量的商品,由于有固定的包装,比较容易计量,而大宗散装货物和无包装或简单包装的货物,则采用衡器称重。在计算重量时,通常有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1.毛重
毛重(Gross 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这种计重方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按毛重作为计算价格的基础,称为“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2.净重
净重(Net 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公约》规定:“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净重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重=毛重-皮重
在国际贸易中,对以重量计量的商品,大部分都按净重计价,而确定净重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以毛作净。以毛作净就是以毛重当作净重计价。有些商品因包装本身不便分别计量,或因包装材料与商品价格差不多,采用按毛重计价,即习惯上称为“以毛作净”,俗称“连皮滚”,适用于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他商品。
(2)毛重扣除皮重。用净重计重时,对于如何计算包装物重量(皮重),国际上有下列几种做法:
①按实际皮重(Aactual Tare)计算:通过衡量每件包装的实际重量而求得的总的包装重量。(www.xing528.com)
②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衡量时可以从整批货物中抽取一定的件数,称出其实际皮重,然后求出其平均重量,即为平均皮重。
③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算:某些商品,由于其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规格已比较定型,其重量已为市场所公认,在计算皮重时,无需逐件过秤,重复衡量,只要按习惯上公认的皮重乘以总件数,即可求得总皮重。
④按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计算:用这种方法不需要经过实际衡量,而是以买卖双方事先协商约定的包装重量为准。
实际运用中,应根据商品的性质、所使用的包装的特点、合同数量的多寡以及交易习惯,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并列入合同,以免事后引起争议。
3.公量
有些商品,有比较强的吸湿性,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conditioned weight)计算,其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烘去商品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公量:指用科学方法抽去商品中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得的重量。适用于价值较高而水分含量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棉花。
其计算公式为:公量=干净重+标准含水量
=商品干净重×(1+标准回潮率)
=商品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这里:回潮率是指水分与干净重之比。
标准回潮率是指交易双方规定的商品中商品水分与干净重百分比
实际回潮率是指商品中的实际水分与干净重百分比
4.理论重量
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所以一般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但是,这种计重方法是建立在每件货物重量相同的基础上的,重量如有变化,其实际重量也会发生差别,因此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只能作为计重时的参考。
5.法定重量
按照一些国家海关法的规定,在征收从量税时,商品的重量是以法定重量(LegalWeight)计算的,法定重量是指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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