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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公司实地探秘:看看汽车产业的未来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交流,对戴姆勒的权力制衡加以印证并对股权激励、任免机制有了更新的认识。第一德国公司的组织制度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分权原则。图4-1 三种利益群体相互博弈的治理架构首先,戴姆勒公司的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权责分明。到目前为止,管理委员会提出的重大经营决策,未遭到过监事会的否决。其次,戴姆勒公司的三种力量相互制衡。第三戴姆勒已经开始重视并实施股权激励,但在具体实施中,似乎并未引起中层人员足够的兴趣。

戴姆勒公司实地探秘:看看汽车产业的未来

通过交流,对戴姆勒的权力制衡加以印证并对股权激励、任免机制有了更新的认识。

第一德国公司的组织制度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分权原则

一方面,将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力分开,分别由股东大会、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代表公司的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行使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3]另一方面,在上述三个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运行中,又分别代表了股东、管理层、职工及工会三个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三种权力权责分明、三种利益群体相互博弈的治理架构,构成了德国公司治理的一个典型特征(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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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三种利益群体相互博弈的治理架构

首先,戴姆勒公司的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权责分明。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的业务经营,尽管受监事会的任命和监督,但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通常都能保持独立性,除极特殊情形外,监事会并不会干涉管理层的经营。到目前为止,管理委员会提出的重大经营决策,未遭到过监事会的否决。

其次,戴姆勒公司的三种力量相互制衡。(www.xing528.com)

第一层面:股东、职工、管理层的相互制衡——监事会有10名股东代表、10名职工及工会代表;管理委员会有6名管理层成员。监事会与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分别代表了股东、职工及工会、管理层三种利益。在日常及重大的经营活动中,三种力量各自发出不同的声音。一方面,促进了决策的合理化,最大程度地避免了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使三个群体的利益得到平衡。

第二层面:“股东+职工及工会”对“管理层”的制衡——股东代表、职工及工会代表共同构成了监事会,监事会作为公司最主要的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包括制定公司政策、拟定执行目标、监控执行过程、评价执行结果、提名决定管理委员会成员等。通过强化对经营管理者的控制与监督,监事会把握了公司的基本面,为公司合法、合规、健康的运行发展提供了条件,为维护股东及职工利益提供保障。

第三层面:“劳方”对“资方”的制衡——职工代表中有部分人员为戴姆勒公司的员工,因此,公司6名经营管理层成员自然可以在某些重大事项(尤其是牵扯到与股东意向有分歧的某些经营管理决策时)争取到其支持,形成对股东的有效抗衡。另外,职工及工会代表还可以通过工会渠道,对公司资方起到监督与制衡作用。

第二在任免问题上,现任CEO对下届CEO的聘任,享有绝对发言权。

第三戴姆勒已经开始重视并实施股权激励,但在具体实施中,似乎并未引起中层人员足够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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