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贸易的绝对差额作为评价一国贸易利益的依据
该观点最早来源于重商主义,认为如果一国是贸易顺差则获得贸易利益,是贸易逆差则该国利益受损。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梅纳德·凯恩斯(Maynard Keynes)提出有效需求不足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对于贸易利益,凯恩斯主义者认为一国贸易顺差意味着该国获得贸易利益,因为贸易顺差能够增加有效需求,而贸易逆差则将导致有效需求不足。据此,许多学者将贸易的绝对差额作为衡量贸易利益的准则。直至今日,这一观点依然大行其道,中国就因为其巨额贸易顺差而备受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指责,美国通常针对中美顺差规模,采用配额限制、倾销调查、要求人民币升值等手段,以达到缓解美国贸易赤字的目的。
2.以贸易条件作为衡量贸易利益的指标
贸易条件源于约翰·穆勒(John H.Mill)的论述,其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提出,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交换比率介于两国各自的两种商品的生产成本之间,至于最终的实际交换比率,将遵循两国各自的消费者对进口品的需求情况及本国供给出口品的供给情况,正好贸易国之间的相互需求相等时,即形成最终的实际交换比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贸易条件。此后,马歇尔(Marshall,1890)用提供曲线更为直观地表述了穆勒的理论。但在当时,贸易条件指标并未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直至20世纪50年代初期,德国经济学家辛格(Singer,1950)和阿根廷经济学家普雷维什(Prebisch,1959)先后提出了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观点(即“普雷维什—辛格命题”的提出),学术界开始广泛关注贸易条件问题,并以此来衡量各国贸易利益。
Bhagwati(1958)在普雷维什—辛格命题的基础上,将贸易条件恶化与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提出了“贫困化增长”的概念,即贸易条件恶化的负效应超过了经济增长的正效应,导致一国福利的绝对下降。Lewis(1954)在南北贸易模型中引入第三类产品——食品——来解释南北贸易的不平等,并提出了要素贸易条件。Findlay(1980)提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依赖于贸易条件,如果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不能得到改善则无法获得利益。Sarkar和Singer(1991)针对1965—1985年间29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制成品贸易条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这些国家和地区出口制成品的价格指数年均下降0.65%。Singer和Ansari(1992)的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有全面恶化趋势,认为发展中国家以出口劳动密集型制成品替代出口初级产品实行出口导向发展战略,其结果只能是转换了贸易条件恶化的内容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问题”。Singer(1999)则证明,即使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结构实现转变,但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中,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还是没有得到改善,发展中国家制成品贸易条件呈恶化趋势。
中国国内学者利用贸易条件对中国的贸易利益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如黄满盈(2008)详细分析了中国1987—2006年期间的价格贸易条件的波动性。曾利飞(2009)对我国贸易条件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997年之前贸易条件主要受到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提高的影响而不断改善,1997年后随着劳动生产率提高,我国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王苍峰和王恬(2009)的研究同样发现中美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现实。张先锋和刘厚俊(2006)则认为要素贸易条件更能反映一国贸易利益,并指出贸易条件仅能反映静态利益而无法反映出动态利益。
3.贸易附加值
贸易条件指标本身仅能反映静态贸易利益而无法反映出动态利益(张先锋和刘厚俊,2006)。而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当要素流动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贸易条件作为衡量指标更难以真实反映各国获取的贸易利益,许多学者都认为需要结合要素流动来对贸易利益分配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了相应的尝试。(www.xing528.com)
张幼文(2005)认为,“由于贸易产品结构变化快速,进出口主体的多样性和方式的多样性,贸易条件分析所采用的综合方法不能充分说明甚至完全不能说明中国贸易利益问题。更有意义的是增加价值的分析方法,即比较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出口产品的增加价值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真实地反映中国贸易的相对利益大小”。张幼文(2007)进一步提出运用增值概念进行分工利益的分析;曾铮和张路路(2008)则认为,“基于全球生产网络理论的附加值指标较好解决了贸易转移、国内循环和贸易回流这几个统计问题”,对贸易利益的刻画要更为真实、科学,并且通过运用贸易附加值指标,对1997—2006年中国八个主要制造业部门对美贸易利得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中国制造业对美贸易的附加绝对价值逐年增长,但附加值比重却没有实质改善。
由于要素流动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方式,一国出口的产品包含了其他国家要素创造的增加值,导致传统贸易统计指标难以反映出一国的真实贸易利益,即“所见非所得”(Maurer and Degain,2010),测算一国的出口增加值成为核算一国参与国际贸易过程中真实贸易利得的有效途径(Hummels et al.,2001)。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主要国际经济组织UNCTAD、OECD和WTO等开始将“trade in value-added”(增加值贸易)的统计提上日程,利用贸易增加值来衡量全球价值链分工下的贸易利益成为主流。
文东伟和冼国明(2010)的研究表明,中国制造业出口中国外附加值率自1995—2005年有上升趋势;Johnson和Noguera(2012)利用69个国家与18个分地区的投入产出和贸易数据核算了单个国家生产的出口至最终目的地的增加值,结果发现,制造业出口总额中增加值比重(VAX)低于服务业,而国家之间的VAX则差异较大。Koopman等(2008,2012)建立了贸易增加值分解框架,对贸易附加值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分析了传统统计指标重复的根源。张咏华(2013)及王岚和盛斌(2014)利用贸易增加值方法详细分析了中美贸易利益,指出传统贸易统计高估了中国获取的真实贸易利益。
4.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Feestra(1998)分析了芭比娃娃的经典案例,指出,芭比娃娃在美国市场售价约10美元,但是中国仅获取了0.3美元的加工报酬。张纪(2006)通过对笔记本电脑产品内分工体系的分析提出各分工环节的市场结构决定了其所获收益,徐美娜和沈玉良(2011)以惠普笔记本电脑公司为例,证明在笔记本电脑生产网络的利益分配中中美利益相去悬殊。
此外,也有学者自行构建指标分析贸易利益,如高敬峰(2011)借鉴出口技术含量的度量方法,通过构建出口收入份额分析各国相对贸易利益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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