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40多年,是我国逐步消除贫困的40多年,现在,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就要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基层扶贫干部是基层扶贫实践的主力军和领头羊,中央出台了多项激励扶贫干部的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7年12月24日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强化考核、表彰激励和严肃问责是加强考核激励的三大要点。2018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激励鞭策作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保障了扶贫干部在思路设想、做法创新、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极大地拓展了基层扶贫实践的创新空间和行动空间,其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在于激励扶贫干部积极推动改革创新、稳步提升扶贫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那么如何营造积极开拓、敢想敢为的政策环境和文化氛围,激励、支持和引导干部投身基层扶贫实践,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成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
解决脱贫攻坚“中梗阻”问题需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规范的容错纠错机制。“中梗阻”是指阻碍改革政策落地或使改革效力降低的中间阻力。将各项改革举措从顶层设计落实到基层实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衔接和执行上的“中梗阻”问题,具体表现为有些干部思想认识淡化、主体责任软化、调查研究浅化、工作本领退化、扶贫措施虚化、脱贫效果弱化,[1]“冷、拒、横、推”等庸俗习气突出,有些甚至利用权力“吃、拿、卡、要”,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使得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克服脱贫攻坚“疲劳综合征”也需要建立持续性的激励机制和立体化的容错纠错机制。一些扶贫干部之所以会产生“疲劳综合征”,是由于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来鼓励改革探索,缺乏宽容和包容失败的政治氛围和制度环境。具体来看,一方面,我国自2013年底启动精准扶贫,2015年正式打响脱贫攻坚战至今,呈现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社会压力大的显著特征。对于广大行政部门特别是一线扶贫干部而言,长期在高负荷、高压力下工作,难免会出现身体吃不消、精神跟不上的情况,在工作中产生厌倦、抵触的情绪,甚至出现敷衍、逃避的状态。另一方面,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蔓延,扶贫工作的重心往往演变成开会议、发文件、打电话、填表格和报数据,扶贫干部被戏称为“表哥”,重复性的工作导致精力分散,以至于困难群众对工作不满意,扶贫脱贫的政治任务难以如期完成。一些扶贫干部工作方法不得当、路子不对头,扶来扶去,事情没少干,却没有多少成绩和进展,看不到脱贫摘帽的希望,[2]长此以往难免会滋生倦怠情绪,影响工作积极性和扶贫效果。
可以看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是彻底畅通脱贫攻坚“中梗阻”、克服“疲劳综合征”的现实需要,对于营造强化干部正向激励的政治生态、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形成“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政治氛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基层扶贫实践场域是锻炼干部的主战场,干部能力高不高、责任强不强、有没有担当、能不能作为,必须在一线锻炼、考验和识别。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推动确立“敢于担当、勇于改革”的用人导向,形成关爱干部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包容和理解扶贫干部在改革过程中的“探索性失误”,避免“一棍子打死”,可以使广大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撑腰”的制度性力量。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助于激发扶贫干部安心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扶贫干部是精准扶贫的先锋队,是脱贫攻坚的排头兵,凝聚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于激发干部的活力和创造力。对基层干部的激励,既要兼顾干部是“经济人”的利益诉求,同时也要把握体制内干部作为“政治人”的现代政治价值追求。[3]因此对长期在扶贫开发一线工作、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能够激励干部在扶贫一线大显身手、建功立业,提高一线干部脱贫攻坚的精气神,让干事创业者尝到“甜头”,看到干与不干的差异性结果;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犯错的党员干部的宽容与免责,也并非与从严治党背道而驰,而是保护改革创新精神的必要举措,让创新者、实干家感受到“依靠”,释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阶段,更需要各级扶贫干部攻坚克难、接续奋战,在此时对长期奋战在脱贫一线的干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消除其后顾之忧,无疑是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的关键所在。(www.xing528.com)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助于把控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矛盾和风险。容错机制肩负着走出困局、打破僵局、盘活全局的重要使命,是将改革创新活动不断铺开、不断检验、不断调整的重要过程,是将风险穷尽、矛盾凸显的必要环节。纠错机制则是对干事创业活动进行托底、兜底、保底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提升风险预测能力和预警能力,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征途上少走“弯路”。[4]容错不等于纵错,而是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5]对基层干部既有纠错的鞭策,又有容错的保护,共同发挥对扶贫干部的激励作用。由此可见,基于问题导向和经验导向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助于防范风险、隔离风险和应对风险,能够推进基层扶贫风险防控工作的可控化与科学化,提升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风险预警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助于降低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本。恩格斯曾说,要从本身的错误中、从痛苦的经验中学习,[6]在这之中就蕴含了从试错中寻找真理的认识论智慧。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容错机制是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它为扶贫干部“先行先试”撑腰打气,使其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是突破关键环节、补齐制度短板的重要环节。在此基础上,不断检验、评测、修正和调整,在取得理想效果后,再分批次、分阶段铺开,总结“试点”的不足与经验,最大限度降低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本。即使积极干事创业的行为主体“先行先试”遭遇改革创新失灵或失败,纠错机制作为一种保护性机制,可以第一时间介入干预,及时“刹车”止损,将改革创新活动失误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局部化、地方化,有效规避了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的整体化、全国化,[7]为之后的改革创新活动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经验样本。
李克强总理曾说,中国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干出来的。这既是对过去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谋求更好未来的殷切期望。不难看出,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正是新时代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机制性保证。
贵州省依据中央政策,制定出台符合贵州省现实情况的地方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实践举措,取得了预期的政策性和实践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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