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建设新型产业扶贫体系过程中,贵州省重视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以农技为骨干,以农资经营为支撑,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振兴贵州农业。
其一,大力发展扶贫合作经济组织。贵州省按照“产社融合、村社融合”的要求,大力培育、扶持、发展合作社,不断提高扶贫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原则上,每个贫困村、每个扶贫产业都要建立合作社,有条件的组建联合社。积极引导支持农技人员、企业和农村能人兴办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运作规范、合作机制紧密的示范合作社。支持供销社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发展,建设“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同时,积极引导贫困户利用土地等生产资料、扶贫资金入股或加入合作社,努力实现所有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依托合作社因户、因人、因地带领群众抱团发展产业增收。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力度,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截至2017年2月,贫困地区建立农民合作社18246家,占全省的72.9%。
其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贵州省积极参加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定点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商,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社会扶贫、减贫国际合作,积极引入龙头企业投资兴业,坚持把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全产业推进、多业态经营和全要素提升的关键,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按照“引导转化一批、扶持壮大一批、招商新进一批”的思路,积极引导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并以产业为纽带,以技术、市场为重点,推进农业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换、股份经营等形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壮大一批产业联盟和企业集团。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充分发挥上连龙头下连农户的作用,优化扶贫产业选择、经营管理、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品种、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此外,在培育市场主体过程中,贵州着力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所面临的困难。例如在融资方面,贵州省通过推进覆盖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体系建设,加快省级农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市县农业政策性投资、担保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资源确权、价值评估、流转等抵押贷款的配套措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扶贫龙头企业授信额度。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截至2017年2月,贫困地区有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89家,占全省(543家)的71.6%。(www.xing528.com)
其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贵州省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通过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体系资源,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力图建设一支高素质、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7年,贵州省农委开展万名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三农”行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行动,致力于提升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激发产业发展活力。2018年4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贵州省扶贫办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为9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每村培养至少5名创业带头人,全省累计培养4.5万人,按照每人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计算,实现13万以上的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基本形成“教育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带动致富”的四位一体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以此更好地发挥“领头雁”的作用,促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引领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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