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逐步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在理论创新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具体而言,扶贫开发实践创新集中体现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三个层面上。
1.扶贫机制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立足国情,建立健全了开发式与救济式扶贫结合机制、政府与社会力量协作机制、区域瞄准与个体瞄准结合机制和国际扶贫交流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的机制创新举措,为精准扶贫阶段的机制创新奠定了基础。
开发式与救济式扶贫结合机制。在扶贫实践中,我国逐渐形成了开发式与救济式相结合的扶贫机制,并且以“开发式扶贫为主,救助式扶贫、保障式扶贫为辅”。在加强开发式扶贫的同时,对于部分无法靠自己能力生存的贫困人口,依然坚持救济为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也明确指出了要实现两种方式的衔接。如今,这两种扶贫方式都在反贫困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府与社会力量协作机制。在我国,政府具有强有力的动员力量,一直都是扶贫的首要力量。但是在实践中,政府作为单一扶贫主体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根据实际国情,逐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社会扶贫形式发展多样化,如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一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如中华慈善总会等,也是重要的社会扶贫力量。
区域瞄准与个体瞄准结合机制。根据贫困分布及实际情况的变化,我国“在贫困瞄准单位方面,经历了由大片区到贫困县再到贫困村为单位的变化过程”。区域瞄准有其优势,但以区域为扶贫瞄准对象并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的发展形势。我国的扶贫瞄准单位实现了区域瞄准与个体瞄准相结合,二者发挥各自的优势,使得扶贫更高效。
国际扶贫交流合作机制。一是重视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其中与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最为密切。这些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等方面都为我国扶贫事业作出了贡献。二是重视国家间区域间的扶贫合作。我国一直都比较重视国际社会减贫事业的发展,尤其重视与发展中国家的扶贫交流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围绕脱贫攻坚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改革和社会参与机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的机制创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构建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脱贫攻坚考核机制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的重点是转变不考虑贫困地区功能和职责差异的以地区生产总值为主的考核制度,建立以扶贫开发为中心指标的考核制度,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省级党委、政府考核改革按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数量、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等减贫成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扶贫对象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
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2014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确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了精准扶贫的内涵,包括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革。新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出台后,各地区都相应出台了本地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由于实行新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新一轮的驻村干部比以前有更大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在引进资金、项目,协助村干部和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2014年8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了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要精准扶持、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改革,就是要在增加各级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入户;创新资金使用的激励机制,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结合起来,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把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以脱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金融服务机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金融服务机制改革就是要利用好国家货币政策的扶贫功能,通过金融机构、制度、产品和技术创新,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www.xing528.com)
社会参与机制改革。社会参与机制是以社会公众对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的自觉认同为基础,通过对社会活动的积极参与,实现发展的过程和方式。2014年6月,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了《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完善社会扶贫工作体系、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扶贫支持政策、营造社会扶贫浓厚氛围,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2.扶贫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的扶贫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方式和扶贫内容上。一是扶贫对象的创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面向全国农民推行改革式扶贫方针,以期通过体制改革释放生产力,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民普遍的温饱问题;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决定实行区域性扶贫,由国家划设一定的区域作为扶贫对象;1994年初步将扶贫对象具体到贫困乡;《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进一步将扶贫对象下沉至贫困村,并初步要求扶贫工作具体落实到户。二是扶贫主体的创新。随着社会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的规范和完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加快减贫和消灭贫困的步伐。扶贫主体的创新,开创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新局面。三是扶贫方式的创新。1978—1986年中国的扶贫制度推行的是体制改革式扶贫,通过改革农村的经济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释放农村社会生产力,提高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使大部分农民摆脱贫困状况;从1986年至今,推行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的扶贫开发政策,将以往“输血式”扶贫方式,转变为“造血式”扶贫,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能力。四是扶贫内容的创新。21世纪前,无论是改革式扶贫还是开发式扶贫,我国的扶贫工作重点是经济扶贫,主要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个时期扶贫制度主要通过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
脱贫攻坚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围绕解决“四个问题”,即着力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和“怎么退”的问题。一是完善贫困识别制度,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各地基于“精准”的要求,也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识别方法和制度。另外,通过“减贫大数据”建设,摸清了新时期中国农村贫困的“底数”。二是加强基层力量,强化驻村帮扶,切实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脱贫攻坚时期的驻村帮扶充分体现了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严格的监管制度。驻村帮扶获得了稳定的帮扶资源,并与第一书记、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相结合,形成更加完善的制度。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发展教育、生态补偿以及社会保障兜底来实现对贫困群众的精准帮扶。四是建立脱贫认定机制,切实解决好“怎么退”的问题。强化退出机制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又一重大机制创新,即明确设定脱贫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防止拖延病,又防止急躁症。此外,创新重点区域聚焦机制,着力破除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创新特殊贫困群体帮扶机制,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中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中国扶贫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随着制度在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方式和扶贫内容等方面的创新发展,扶贫对象更加精准化、扶贫主体更加多元化、扶贫内容更加丰富。当前精准扶贫在实践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制度进一步完善、创新去解决。
3.扶贫模式创新
中国在长期的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创新形成了一系列成功模式,这些模式具有以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目标、以开发式扶贫为手段、以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根本等特征。
传统扶贫模式的完善和创新。一是整村推进。“整村推进”是以村级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开发与发展并举,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建设内容上以发展经济和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为中心,力求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教育、文化、卫生和社区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在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上,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村级物质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为基础,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使各方面的扶贫资金相互配套、形成合力,集中投向贫困村需要建设的项目,达到“集小钱办大事”的目的。二是产业扶贫。产业扶贫是新时期我国农村开发式扶贫的主要模式之一。产业扶贫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农产品为原料,以加工或销售企业为龙头,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通过拳头产品带动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建设联系千家万户,从整体上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三是社会扶贫。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政府始终注重发扬这一优良传统,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开发,共同推进减贫事业发展。社会扶贫是由中央政府倡导、各级政府率先垂范、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种扶贫模式。实践证明,在坚持政府主导扶贫的前提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是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有效举措。四是教育扶贫。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等精准扶贫思想的指导下,其顶层设计的核心理念逐渐由追求教育起点公平转向追求教育过程公平。五是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能够保证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平衡收入分配。
新兴扶贫模式的探索和运用。一是生态扶贫。生态扶贫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不仅能够促进贫困对象脱贫,让贫困人口享受绿色农业的红利,还能促进乡村环境改善,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模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救济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它是将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地区的贫困农民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其特征是实现人地分离,让人离开已不再适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地区,另辟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居住、发展。此外,技术手段发展也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的深入,包括大数据驱动下的反贫困治理、电子商务与消费扶贫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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