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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探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吉林省的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大部分农户兼业经营,是有利于产业转变的。目前吉林省出现的大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化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提供了条件,农业生产方式向多元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并存的局面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探析

当前无论是吉林省还是我国农业发展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重要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都处于积极向上、转型升级的关键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至为关键,已经成为农业化的主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表现为以下趋势:

(一)农业生产转向多元化经营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户逐渐从事多元化生产经营,农业生产已突破简单的初级农产品生产,通过对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提高初级农产品的附加值。随着我国农业经济体制发生的变化,农户从单一的农产品生产中逐渐向多元化生产转变,由村农业生产向工业产业方面转变:一部分农民以进城务工方式直接从事工业产业生产,一部分农民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运输等作业。进城务工的部分农民,也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而是逐渐成为兼业农户,这样就形成了农业生产的多元化。在此过程中,村农户的比重下降,多元化的农户逐渐增加,出现了一兼农户、二兼农户。农户的多元化促进了土地等生产要素发生变化,尤其是很多非农户把土地流转出去,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二)农业生产转向产业化经营

随着工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出现了加工、运输等行业,农业服务业也出现新变化。农业已不再是单纯的第一产业,其中也渗透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目前吉林省的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大部分农户兼业经营,是有利于产业转变的。一方面,兼业农户通过非农工作学习到工业和服务业相关技能用于农业发展,有利于农业逐步向工业和服务业转变;另一方面,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户不可能短时间完全脱离农业,出于自身利益和规避风险的考虑,会选择农业生产和非农生产同时进行,对农民合作社组织和农业企业的发展起到催生作用。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的销售,并提供技术指导,联合组织农户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业企业雇佣农户从事农产品加工和运输等行业,从而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www.xing528.com)

(三)农业生产转向专业化经营

随着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的形成,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将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经营,形成规模化生产,带动了专业化生产。农业逐渐摆脱传统的经营方式,不再是“小而全”的生产,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也逐步向市场靠拢,根据市场需求实行专业化生产。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户经营方式也向专业化发展,通过专业化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专业化的发展有利于耕作技术的提高,吉林省大量的农业生产基地的出现,都可说是专业化生产经营的结果。专业化与规模化共同发展,两者起到互相促进的作用。

(四)农业生产转向集约化经营

随着农业专业化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也由传统粗放式向现代集约式发展转变。近年来吉林省土地流转制度逐渐走向完善,农业生产由小片分散向大规模集中经营的条件日趋成熟,农业规模化生产有效采用新技术,以技术推动农业发展。长期看,粗放式的农业发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高效率地提高农业生产,需要创新农业生产方式,走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目前吉林省出现的大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化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提供了条件,农业生产方式向多元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并存的局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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