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吉林省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一直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对多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积极性和农业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大幅增加,粮食与农产品的供给从极度短缺转向了供给充足,这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国家逐渐放松了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初期,转移的形式主要是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乡镇获得了快速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这种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方式也导致了农业的兼业化现象。市场经济改革以后,由于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各级政府明确鼓励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同时由于乡镇企业面对私营、三资企业以及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的竞争,对农村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减弱,农村人口开始较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城市化水平得到较快发展。但是由于改革开放前对人口流动的严格限制,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吉林省城市化水平仍然较低,农业人口的比重仍然较大。
考查吉林省近五年的城乡人口数量结构,近年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城镇化发展,吉林省乡村人口数量不断减少,比重逐年下降(见表4-1)。2000年以后,吉林省乡村人口比重已经降至50%以下,近三年分别为44.69%、44.03%和43.35%,乡村人口比重多年来持续下降,但降幅缓慢。乡村人口数量仍然较大,比重依旧较高。尽管这一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农业生产效率相对低下,科技进步缓慢。但从人力资源角度来看,可以说吉林省在数量上拥有较为丰富的农业劳动力资源。
表4-1 2010—2017年东北三省乡村人口比重情况
数据来源:吉林统计年鉴(2018)(www.xing528.com)
同时应注意的是,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从农村迁入城市不仅仅是职业发生了转换,而且整个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都要随之发生转变,城市化与农民市民化是同步进行的。而在我国大量的农民工虽然在城镇从事工业和服务业,但是他们的家还在农村,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仍未发生较大转变。他们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是并不能享受城镇化的制度安排。由于没有城镇户籍,农民工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并且预期将来还会回到农村,他们往往把承包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虽然很多农民工及其家庭已不再耕种土地,但是他们宁愿将土地抛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土地规模经营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必须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保证土地流转的顺畅。
首先从收入来看,由于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比较大,21世纪以来,我国实施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对农业补贴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许多领域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我国对农业的补贴还十分有限。此外,我国的耕地资源十分有限,人均耕地面积十分狭小,因此从总体上看,从事农业的收入仍然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其次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产品供给来看,城乡差距非常大。城市到处是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宽阔干净的柏油马路,交通便利,子女可以就读较好的学校,并且城市居民还可以享受较好的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而在农村,用水用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许多村还没有通公路。农村本来是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地方,但是由于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各种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破坏了农村的优美环境。此外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水平与城市居民还存在巨大差距,农村孩子上学不便、文化生活设施缺乏等问题也比较突出。正是存在这些推力和拉力因素,导致农村许多青少年不愿意生活在农村,不愿意从事农业,即使城市的就业竞争压力和生活压力很大,许多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仍然不顾一切地加入农民工的队伍。未来农村人口还将继续向城市流动,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规律。但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过程中,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巩固和加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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