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的劳动力迁移理论,无论是基于二元框架、人力资本视角还是新古典研究范式,其关注的都是劳动者个体迁移决策的发生动机,但一个可以观察到的事实是农村劳动力迁移更多时候是一个基于家庭而做出的有计划的决策。特别是在一些以家庭养老为基本赡养单位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更多的是一种分配式而非随机的理性规划。此时基于家庭视角的劳动力迁移理论就能够提供更为准确与合理的解释。基于这种逻辑,以斯塔克和泰勒等为代表的研究,将迁移决策主体从个体转移到家庭上,从而基于家庭风险决策约束性考察与福利分析范式形成了基于家庭的新劳动力迁移理论。
以泰勒为代表的研究认为,虽然劳动力迁移的决策主体为劳动者个人,但迁移决策更多的是迁移者家庭的组合决策过程,决策变量就不再是个人而是家庭。他认为,“尽管劳动力迁移行为的执行者通常是以单个迁移者的形式出现的,但是劳动力迁移本身比单个人的利益最大化蕴涵着更多的含义。由个别人进行的迁移行为实际上是一组人决策的结果,或是对一组人决策的执行,家庭就是这一组人的存在形式之一”。
在此基础上,泰勒认为当家庭收入完全集中于农业部门时,农业生产内在的高系统风险特征将显著地增强农村家庭收入的不确定性与收入风险的积累,在风险厌恶的偏好假定下,这种收入不确定性将促使家庭寻找替代性的收入补偿渠道并据此进行劳动力资源的再配置。而非农就业部门的工资收入无论从收入水平还是短期稳定性(不失业)看,都明显具有优势。据此,迁移与外出务工就成为家庭为实现收入稳定目标而做出的理性决策。此外,随着农业生产中机器使用的普遍,将或多或少产生剩余劳动力,这种剩余劳动力的迁移,一方面提升了家庭劳动力配置效应,也能够实现增加收入的目标,即使外出务工的收入不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这依然无法改变迁移是正收益行为的特征。
在泰勒的研究基础上,后续的一些研究进一步细化了风险配置需要驱动下的迁移行为发生机制,并尝试从相对收入水平、劳动力冗余特征、迁移机会成本等视角分析家庭迁移决策的发生。柯南的研究就认为,迁移行为的发生其基本前提是迁移预期收益超过迁移成本,这种迁移收益体现在非农就业的收入水平、收入获取的便利程度,而迁移成本则包括农业部门劳动力损失的收入净额、迁移的物化成本以及信息成本等,并据此提出了基于家庭单位的迁移成本—收益模型。(www.xing528.com)
从现实解释来看,基于家庭主体的新迁移理论,从家庭风险配置的视角对迁移行为进行解释,直觉上更为符合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农村家庭迁移决策过程的特征。我国农村家庭的现在这种“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老人与子女留守”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家庭在增收、风险平滑的目标下家庭成员选择的结果。老人与子女留守是基于较低的生活成本、缺乏家庭迁移的制度条件与城市空间下的被动结果,而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则是实现增收目标的决策。当然,这种家庭配置结构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福利损失,也不利于农村家庭幸福感的提升。正因如此,加速农村劳动力从流动型迁移向融入型迁移的转变,是实现社会福利提升,发展小康社会的关键内容。
概括来看,以二元经济结构为基本逻辑起点的刘易斯模型、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和乔根森模型提供了一种从宏观视角,基于农业与非农部门边际生产率差异与工资率差异理解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迁移的理论模型。而托达罗模型、斯塔克模型则是基于新古典的分析范式强调了农村家庭或劳动力个体基于增收目标,在不同的预期收入水平下的迁移行为,并据此与二元经济结构下的迁移模型形成补充。而以斯加斯塔模型、卢卡斯模型为代表的人力资本迁移理论,则从微观视角,基于迁移本质上属于劳动力个体决策的理解,探讨了人力资本约束对迁移决策及迁移模式选择的影响。上述模型虽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假设过于严苛、静态约束对现实解释不完全的不足,且对迁移决策的影响机制侧重点不同,因而表现为较大的结论差异与分析范式差异,但无论如何形成了一种相对统一的、为农村劳动力迁移提供决策机制的理论框架,从而使得在一个数量范式中分析迁移决策的发生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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