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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证资产评估程序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产评估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不承接委托评估申请的,视为接受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协商现场调查事宜。通过该反馈程序的环节,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报告在财产处置时的认同度,降低了相关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异议。

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证资产评估程序优化方案

人民法院委托的审判阶段鉴证类资产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文,由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司法委托评估工作;并且是采用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对外委托。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由人民法院的执行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推荐的评估机构名单建立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按评估专业领域和评估机构的执业范围建立名单分库,在分库下根据行政区划设省、市两级名单子库。

1.评估材料的交接。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及时接收人民法院提供的资产评估相关材料,包括扫描上传至专用系统的电子材料以及图纸、账册等无法扫描的其他材料。

2.评估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发现评估基本事项与评估委托书载明的事项存在差异,或者评估委托书遗漏需要明确的评估基本事项的,应当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并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对差异事项或者遗漏事项予以反馈,由人民法院予以处理。资产评估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不承接委托评估申请的,视为接受委托。

3.评估遵循。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资产的特点,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导致评估程序履行或者评估资料收集受限的,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www.xing528.com)

4.评估现场调查。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协商现场调查事宜。现场调查由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调查的进行,但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人民法院沟通见证人见证事宜。当事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确认现场调查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告知人民法院,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此事项予以披露。

5.评估瑕疵的处理。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认为评估程序受限、评估资料不完整等客观条件限制导致无法进行评估或者影响评估结论的,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人民法院通知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现有材料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中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披露。

6.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财产的特点、可获得的评估资料等因素,选择一种适当的评估方法,或者条件允许时选择多种评估方法,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方法选择的理由。

7.评估初步结论的反馈程序。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根据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具体实践,提示并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之前,先出具评估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并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征求相关当事人对初步评估结果的反馈意见。通过该反馈程序的环节,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报告在财产处置时的认同度,降低了相关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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