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9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该意见为我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正式迈入高速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但也要看到,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问题较为突出,克扣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的问题时有发生;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必须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18年9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该意见为我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正式迈入高速发展阶段。(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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