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境外国有资产评估的方法选用有如下见解。(三)成本法成本法也叫资产基础法或重置成本法,它是指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为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对境外国有资产评估的方法选用有如下见解。
(一)市场法
市场法适用于有广泛市场交易案例或成熟交易市场的资产评估,一般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并购使用得较多,但在一些欠发达的中小国家,资产交易往往缺乏市场或者可比案例,难以适用市场法。市场法能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有成熟市场和可比交易案例时一般是优选方案。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充分考虑未来收益和货币时间价值,将未来的收益和风险都予以量化,将未来收益折现到现在的评估方法。它需要以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和风险可量化、收益获取时间确定为前提条件。收益法的缺点是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个人主观性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大;优点是能更直观反映境外资产的合理潜在价值。收益法能反映资产的盈利能力,因此在投资并购中广受欢迎,是境外投资并购较为常用的方法。(www.xing528.com)
(三)成本法
成本法也叫资产基础法或重置成本法,它是指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为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成本法适用于几乎所有的资产评估,但其反映未来盈利能力和市场现行交易价格的功能比收益法和市场法差,而且成本法计算复杂,工作量大,经济性贬值(成新率)难以核算,且会影响准确性。在境外资产评估中,如果收益法和市场法适用性不强时,一般会使用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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