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做好出口订单的备货工作?

如何做好出口订单的备货工作?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准备货物简称“备货”,是履行出口合同的重要环节。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组织货源和催交货物,核实货物的加工、整理、包装和刷唛情况,对应交的货物进行验收和清点。

如何做好出口订单的备货工作?

准备货物简称“备货”,是履行出口合同的重要环节。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组织货源和催交货物,核实货物的加工、整理、包装和刷唛情况,对应交的货物进行验收和清点。在备货工作中,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质量

货物的质量必须与出口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相一致,既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更不能以次充好。严格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明确规定: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卖方交付的货物要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或者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否则即为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就有权拒收货物,并提出索赔。

2.包装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必须符合运输方式,唛头要字迹清晰,位置醒目。货物的包装如同品质一样,也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的国家的法律把合同中的包装条款视为对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如果合同对包装未做具体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则可以通过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此时,以前买卖双方的交往情况和买方对包装的要求以及有关的行业惯例,都可成为对合同解释的补充因素,并对卖方有法律约束力。

3.数量

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1)款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相符。”但根据生产和交货的具体需要,卖方在与买方磋商订约时,可对交货数量留有一定的机动幅度,达成特别约定。如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则卖方在履行合同时,在数量上就可以在规定的机动幅度内有所伸缩。(www.xing528.com)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凡按重量计量而在合同中未明文规定按何种方法计算重量的,如有疑问,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6条规定,均应以净重计。

4.备货时间

货物备妥时间应与合同和信用证装运期限相适应,要做到船货衔接,严防脱节。凡出口合同规定收到买方信用证后若干天交货的,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防止被动,应督促买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开到信用证。收到信用证后,还必须抓紧时间审核,认可后及时安排生产、组织进货和办理装运。

5.所有权

卖方对出售的货物应当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权利,这是卖方必须承担的又一项默示的合同义务。

所谓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主要是指不得侵犯他人的工业产权和其他的知识产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明确指出: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的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