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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种类及其特点解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②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保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不保兑信用证,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

信用证种类及其特点解析

信用证的种类很多,从其性质、用途、期限、流通方式等不同角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是根据信用证项下的票据是否随附货运单据划分的。

(1)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指开户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是用光票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是根据开证行付款保证的责任划分的。

(1)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

(2)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凡是可撤销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以资识别。这种信用证一般对出口人很不利。因此,出口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

3.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是根据信用证是否加以保证兑付货款的角度划分的。

(1)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由另一家银行即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也可是其他第三者银行)对开证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加有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其要点是:

①保兑的对象必须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②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保的银行,称为保兑行。(www.xing528.com)

③对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保,一般是应受益人的要求而作的。

④信用证一经保兑,受益人便取得了开证行和保兑的双重付款保证,收汇更为稳妥。

⑤凡使用保兑信用证,应在该证上注明“不可撤销”的字样和保兑行加保的文句。

(2)不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

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是根据付款期限划分的。

(1)即期信用证。此种信用证一般不需要汇票,也不需要领款收据,付款行或开证行只凭货运单据付款。证中一般列有“当受益人提交规定单据时,即行付款”的保证文句。

(2)远期信用证。此种信用证不要求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因此,必须在证中明确付款时间,如“装运后××天付款”或“交单日后××天付款”。

5.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权利可否转让来划分的。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银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2)不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Credity),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的,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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