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票
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构成本票的必要项目包括无条件支付承诺、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者,视为见票即付)、出票人签字、受款人名称或来人抬头。有些国家的票据法还把写明“本票”字样、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地点等列为本票要件。出票人和背书人同对本票签字而对本票的债务负责,是本票的当事人。但本票出票人始终是本票的主债务人,其责任类似汇票中的承兑人,因此,本票有“自付票据”之称。
本票按其出票人不同,分为一般本票和银行本票。一般本票,又称商业本票,它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商业本票又有即期与远期之分。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本票,但都是即期的。其中,来人抬头、见票即付的本票被称为银行券。有些国家将其作为法定货币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大都使用银行本票。(www.xing528.com)
2.支票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无条件地交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构成支票的必要项目包括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一定的金额、付款银行名称、出票人签字、受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抬头等。有些国家的票据法还把注明“支票”字样、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地点等列为支票要件。支票如未注明即期者,仍视为见票即付,出票人、背书人等因对支票签字而对支票的债务负责,是支票的当事人。
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付款银行有存款的存户,其所签发支票的票面金额不得高于其在银行的存款。凡票面金额高于其在银行存款的支票,称为空头支票。空头支票的持有人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要求兑款时会遭到拒绝,支票的出票人也要负法律责任。
支票原来主要为存户向银行取款所用,现在较为广泛地用于国际贸易货款的支付上。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国外进口商也会使用支票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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