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除了规定上述装运条款外,还规定装船通知条款、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和速遣条款,对美国贸易时还规定内陆公共点地区(OCP)条款等。
(一)装船通知
装船通知(Advice of Shipment)是装运条款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装船通知,可以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共同做好车、船、货的衔接,并按时办理货运保险。尤其是按CFR条件成交时,装船通知具有特殊意义。总之,规定好装船通知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二)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和速遣条款
在定程租船的大宗商品买卖合同中,常常规定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和速遣条款。
1.装卸时间
装卸时间(Lay Time)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一般以天数或小时来表示。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很多,其中主要有:按连续日计算、按工作日计算、按好天气工作日计算及按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算。在实际业务中常采用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算,即连续24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但星期日、节假日和不能装卸的坏天气都一律扣除。
2.装卸率
装卸率(Loading Rate)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装卸率一般应按照港口的正常装卸速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确定装卸率。
3.滞期费和速遣费(www.xing528.com)
所谓滞期费(Demurrage)是指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装卸期限完成货物的装卸,则需向船方交纳延误船期的罚款。所谓速遣费(Despatch Money),是指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合同约定的装卸期限内提前完成货物装卸作业,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按惯例,速遣费通常是滞期费的一半。
(三)OCP条款
同美国进行贸易时,为了取得运费的优惠,可采用OCP条款。OCP是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缩写,意为“内陆公共点地区”,简称内陆地区,其含义是:根据美国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九个州为界,也就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范围,这个范围很广,约占美国2/3的地区。按OCP运输条款规定,凡是经过美国西海岸港口转运上述内陆地区的货物,如按OCP条款运输,就可享受比一般直达西海岸港口较低的优惠内陆运输费率,一般约低3%~5%。相反方向,凡从美国内陆地区启运经西海岸港口装船出口的货物同样可按OCP运输条款办理。同时,按OCP运输条款,还可享受比一般正常运输低的优惠海洋运费,每吨约低3~5美元。
采用OCP运输条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范围内,这是签订运输条款的前提。
2.货物必须经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有关货物的目的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
3.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须注明最终目的地为OCP××城市。
例如:我国出口至美国一批货物,卸货港为美国西雅图,最终目的地是芝加哥。西雅图是美国西海岸港口之一,芝加哥属于美国内陆地区城市,这笔交易就符合OCP规定。经双方同意,就可采用OCP运输条款。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内的目的港可填写“西雅图(内陆地区)”,即“CIF Seattle(OCP)”。除在提单上填写目的港西雅图外,还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内陆地区芝加哥”字样,即“OCP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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