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真实反映买卖双方价格磋商的结果,因此,条款内容应完整、明确、具体和准确。
(一)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进出口商通常采用固定作价方法,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Total Amount/Value)两项基本内容。
[例]单价:每盒0.7美元FOB天津
总值:14 850美元(一万四千八百五十美元整)
Unit Price:USD 0.7 per box FOB Tianjin
Total Value:USD 14 850(Say Dollars Fourte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and Fifty Only)
1.单价
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例如:
每吨 300 美元 CIF纽约
计量单位 单位价格金额 计价货币 贸易术语
(1)计量单位
一般来说,计量单位应与数量条款中所用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如计量单位为“吨”,则数量和单价中均应用“吨”,而不能一个用“吨”,而另一个用其他计量单位。
(2)单位价格金额(www.xing528.com)
单位价格金额应按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正确填写在书面合同中。如单位价格金额或书面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写错,而又经当事人双方签署确认,按国际贸易法律是可以因此而否定或改变磋商时谈定的条件的,或者说经过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合同就是裁定贸易争执与纠纷的依据。
2.总值
总值(或称总价)是商品单价同交易数量的乘积,也就是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在价格条款中,总值使用的货币应与商品单价所使用的货币一致。
(二)规定价格条款的注意事项
为了使价格条款的规定明确合理,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作价偏高或偏低。
2.根据经营意图和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
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市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如采用不利的计价货币时,应当加订保值条款。
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方法,以避免价格变动的风险。
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6.如交货品质和数量约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则对机动部分的作价也应一并规定。
7.在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另有要求时,要同时约定包装费及计价方法。
8.单价中涉及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装卸地名称,必须书写正确、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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