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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驻村帮扶,立下十条铁规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委结合《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商州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商州实际,拟定了《商州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从严管理十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区级及以上选派贫困村、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镇办派驻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严明驻村纪律。第七条严格考勤制度。第八条严格考核管理。第十条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驻村帮扶,立下十条铁规

2018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规范选派、工作任务、日常管理、考核问责、激励保障等六个方面对驻村帮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结合《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商州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商州实际,拟定了《商州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从严管理十条规定》。

《商州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从严管理十条规定》从政治纪律、派驻纪律、驻村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工作要求、考勤制度、考核管理、督查问效、追责问责等10个方面,对商州区区级及以上选派贫困村、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镇办派驻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提出了具体要求,构建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管理体系。

《规定》实施以来,区委坚持尽锐出战,充分调动人员、资源、资金优势,全面整合“四支队伍”力量,共计选派驻村第一书记246人、驻村工作队员636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进一步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实行常态化督查暗访、派驻督战、责任倒查、定期通报等督查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驻村队伍派强用好管实,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护航。自2018年以来全区共有133个先进集体、554名先进个人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10名一线扶贫干部受到省级表彰奖励,全区“四支队伍”凝心聚力,为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重要贡献。

链接:商州办字〔2018〕73号

(2018年5月8日)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商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区级及以上选派贫困村、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镇办派驻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严明政治纪律。驻村工作队必须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静下心、沉下身、扎下根,尽心竭力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

第二条 严明派驻纪律。派出单位必须大力支持驻村工作,未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不得以单位工作名义随意召回。

第三条 严明驻村纪律。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必须吃住在村,按照驻村工作任务和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做好驻村帮扶工作。(www.xing528.com)

第四条 严明工作纪律。驻村工作队每周必须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向镇(办)书面报告1次工作,镇(办)汇总后报送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 严明群众纪律。驻村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树立驻村干部良好形象,严禁讲条件搞特殊、严禁克扣群众财物、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六条 严格工作要求。镇(办)党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区驻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

第七条 严格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员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镇(办)党委审批;三至五天的由派出单位填注意见,镇(办)党委批准;六天及以上的由镇(办)党委、派出单位填注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局批准。

第八条 严格考核管理。驻村工作队员日常考核由镇(办)党委组织,年度考核由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按照日常考核40%、年终考核60%权重综合得出年度考核结果。

第九条 严肃督查问效。区纪委、区脱贫攻坚督查团、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或抽查,对工作成效较差的坚决予以组织处理。

第十条 严肃追责问责。对驻村工作应付差使、敷衍塞责、连续两次考核位于后进位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弄虚作假、渎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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