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贫风险犹存,脱贫质量有待提高。2019年年底,全区除少数兜底户之外,其余贫困群众全部脱贫、124个贫困村出列,我区实现摘帽的目标。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商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细则(2018—2020年)》精神,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抑制新生贫困现象,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确保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区委制定出台了《加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决定》。
《决定》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十项重点工程,对脱贫攻坚后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加强动态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保障、凝聚各方合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长效机制等八方面内容。
《决定》经区委十八届八次全会讨论通过,2020年2月25日印发。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我区脱贫攻坚成果显著,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2892户4680人实现脱贫“清零”,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年度动态调整后,无新增、返贫现象。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显著改善,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和农村治理能力持续增强。
链接:商州发〔2020〕2号
(2020年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商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细则(2018—2020年)》精神,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抑制新生贫困发生,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区实际,做出如下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继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致力稳定脱贫不反弹,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脱贫成果巩固为抓手,高度重视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非贫困村的发展,继续做大做强“4X”特色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后续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就业、生态、教育、健康扶贫纵深发展,不断加大扶志扶智力度,持续强化帮扶工作力量,实施常态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互融共进,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完成脱贫攻坚期内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的减贫任务,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健全完善稳定脱贫政策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继续落实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全面提升脱贫退出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基层组织服务保障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贫困区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充分发挥区委统揽抓总作用,坚持党政同责,严格执行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党委(党组)书记负责制,实行区镇村“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将加强后续帮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与发展区域经济、实施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党建等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四个不摘”原则。继续保持攻坚态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把防返贫和提高脱贫质量作为重要任务,对返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普惠、特惠相结合同步帮扶,精准落实各项政策,防范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四是坚持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全面落实保障性政策,大力发展稳定增收产业,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持续增加脱贫户收入,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人有扶持政策,实现精准扶贫的可持续性。
五是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脱贫光荣导向,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激发内生动力。
二、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十项重点工程,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一)实施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坚持把巩固提升产业发展作为促进农户稳定增收的重中之重,推进“4+X”脱贫产业提质增效,提升脱贫户收入水平和质量。切实加强光伏电站运营管理。健全完善光伏发电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光伏电站运营维护,确保60个62.73兆瓦光伏电站达产达效。探索光伏基地农业产业融合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双增。完善落实光伏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稳定受益。全力促进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持续落实食用菌产业扶持政策,做稳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加快发展白灵菇、绣球菌等工厂化、智能化食用菌产业,持续推进食用菌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用足用好风险保障基金,食用菌规模稳定在1亿袋左右,着力保障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菊芋产业稳定发展。鼓励企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提升现有产品技术含量。持续落实菊芋产业补贴政策,积极扶持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和专业大户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断提升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经营水平,确保菊芋种植面积稳定在5万亩以上。不断做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全面落实农业各项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大力发展以黄芪、丹参、桔梗为主的中药材,以土蜂、飞鼠、土鸡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杭白菊、黄花菜、马铃薯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实现农户多产业、多渠道增收。
(二)实施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健全多元化的就业扶贫格局,巩固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家庭收入。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打好“技能培训精准送岗落实政策”组合拳,强化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不断加强就业平台建设。健全区、镇、村三级劳务产业组织网络建设,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服务。加强基地工厂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扶持就业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既定目标。加大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驻外劳务机构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达到每个镇在西安建成一个驻西安劳务工作站,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区级劳务工作站。搭建苏陕劳务协作平台,推介更多的劳动力赴江苏等地稳定就业。强化各类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职能,带动贫困劳动力实现有组织的转移就业,全年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稳定在3万人以上。积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激发创业内生动力,引导扶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持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快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提升创业服务效率和质量,释放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2020年建成1个区级、6个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培育5个区级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三)实施住房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移民小区产业、就业配套,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管理和住户权益保障,营造良好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和改造提升行动,保证群众住房安全。进一步加强后续服务管理。积极推行融合式、挂靠式、单列式社区,构建“六位一体”的安置点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移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机构,逐步实现移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市场化。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探索推进搬迁户原居住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等机制,统筹建设安置点教育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安置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群众享有安置地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产业配套建设。围绕不同类型安置点,积极打造“一点一业”的产业格局。大力推进社区工厂或扶贫车间建设,积极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公益岗位,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四)实施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
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重点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电力、通信网络、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G242国道建设进度,推进县乡路改造工程,及时整治病害路段,巩固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运行管理、经费保障“三项制度”,科学规划实施,严格质量监管,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实施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统筹推进视、信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纵深发展,努力实现所有镇村网络信号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镇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促村级文化体育广场全覆盖。着力加强基础设施管护。落实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实现全区道路交通“畅、安、舒、美”养护目标。健全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水费收缴管理,实行统一维修养护,不断提升安全供水服务水平。推进水质抽检常态化,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定期开展农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巡查和视、信网络设施维护,进一步提升视、信网络基础能力和质量。建立健全“镇级主导、村级负责”的群众文化体育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持续发挥作用。
(五)实施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努力实现生态改善和群众脱贫双赢。保持政策延续性。持续实施好生态护林员管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林业产业发展等生态扶贫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涉林惠农政策。探索退耕新模式。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合作社、农户联营实施退耕还林模式,切实提高农户参与度,让群众获得最大实惠。积极培育林业产业。实施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依托核桃、板栗、中药材等资源优势,积极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基地,延伸产业链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开展生产经验、技术示范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本土技术人才,切实提高创业致富能力。
(六)实施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深入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强化控辍保学。持续落实“七长”责任制,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强化部门联保联控责任。精准落实帮扶资助政策,建立关爱引导机制。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以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改善两类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等三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制定出台《商洛市商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教师招聘补充,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鼓励激励优秀教师到边远乡村学校任教和支教,开展乡村学校教师培训,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五项工程”,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www.xing528.com)
(七)实施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持续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真正实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对标《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继续做好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配置。持续深化区医院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加快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统筹使用全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促进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正常开展。科学合理设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保障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稳定便捷。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切实发挥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职能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积极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政策,建立和省市知名医疗机构、专家学者帮扶合作良性互动机制,培养一支本土医疗人才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评价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活力。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保障政策。落实好中、省、市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85%。积极探索建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制度,加大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力度,扩大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扎实做好慢病签约服务工作,织牢医疗保障网。坚持医疗费用动态监管和公示制度,实现医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全面做实做细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健康服务保障活动,逐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妇幼健康项目,深入实施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六进”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切实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八)实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到“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实、兜得牢”。不断提高兜底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把好低保审核审批关口,坚决杜绝“脱贫即脱保”现象。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全面实施特困人员应养尽养、敬老院提档升级、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等工程,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困难家庭应救尽救。加强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资源的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精准救助。不断加强关心关爱服务。充分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健全完善“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
(九)实施扶志扶智巩固提升工程
持续实施精神扶贫,深入开展“扶志六法”“四扶五风六化”主题行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等中华传统美德,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思想保证。深化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感恩新时代奋斗新征程”感恩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民课堂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巡讲暨扶贫扶志宣讲,教育引导群众“知国情、感党恩”,进一步坚定攻克贫困的决心和同奔小康的信心。
深化移风易俗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家风家训润商州”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村级“一创三建五评树”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创建群众文化特色品牌,广泛组织开展群众积极参与、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活动,推动乡村文明建设。深化公益救助活动。创新帮扶方式,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诚实劳动获得收入。实施商州区融媒体中心公益扶贫项目,动员社会各界协力助推扶贫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爱心救助活动,扩大公益扶贫影响力。深化环境整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改厕、垃圾污水、养殖场粪污处理以及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形成积极向上农村精神风貌,不断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十)实施组织帮扶巩固提升工程
坚持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变为脱贫攻坚优势,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稳定驻村帮扶工作力量。继续抓好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坚持驻村队伍不撤离,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原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全覆盖,贫困村驻村队员不少于3人,深度贫困村驻村队员不少于5人。提升村级干部能力素质。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依托高职扩招政策,鼓励村干部提高学历,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加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持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实施村级干部优化提升计划,坚持村干部“区级联审、凡进必审”,及时清理不合格、不胜任的村干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整顿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质量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提升村级班子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突出选、育、管、用,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库,每个村至少培养储备3名村级后备力量,落实帮带责任,着力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村级后备力量队伍。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全面实现稳定脱贫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商州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的“八办三组”工作职责不变,全力抓好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任务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夯实各级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夯实三级书记抓脱贫责任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镇办及行业部门牵头负责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领导力量不变、包抓责任不变,高位统筹、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坚持力量不减、责任不变,跟踪督导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
(三)持续加强动态管理
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完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共享使用,拓展扶贫数据系统服务功能。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加大对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镇、村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规范完善精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期内剩余未脱贫2892户4680人贫困人口的减贫任务,与全国同步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向上争取,突出抓好涉农、教育、医疗、交通等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力争上级扶持资金倾斜。保障自身投入,优先保障扶贫资金投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扶贫专项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20%。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简化程序、加快资金拨付和资金报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强化人才支撑保障
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分类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储备库,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分类分层进行农民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引导鼓励在外“能人”、农村实用人才回乡创业。发挥人才引领作用,鼓励带动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脱贫。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培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优秀人才评选,将特别优秀的人才作为各级“两代一委”或村级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培育爱农村、懂农业、懂技术、善创业、有特色的人才队伍。
(六)凝聚各方工作合力
积极争取上级扶贫政策支持,大力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及帮扶单位投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筑牢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党带群、富带贫、强带弱的良好格局。继续充实驻村工作力量,分批选派无基层工作经历和新招录干部到镇村任职挂职锻炼,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
(七)强化考核严格问责
保持镇办、“八办三组”和其他部门脱贫攻坚任务在考核总分中各占60%、50%、40%的比例不变,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及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从严从重进行追责问责。
(八)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建立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的良性机制,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广大群众关切,真正解决好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公布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各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干部联系电话,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登记、办理、销号、报告、问责工作机制,广泛接受群众问询监督,进一步提高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精准度和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九)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稳定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投入,尽量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完善持续帮扶机制,大力推广消费扶贫,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探索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产业抵御风险体系,试点建立自然灾害应急统筹基金,有效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建立返贫防范工作机制,加强弱势群体关心关爱,有效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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